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3月16日印发了《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仙游县自然资源局 仙游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限额以下公共建筑等四类建筑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仙建规〔2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形成“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建房(包含新改扩建村民住宅和非住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两违”综合治理,保障农民合法建房需求,严防发生农村建房群死群伤事故,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21〕5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审批与建设安全管理的通知》(莆政办〔2021〕72号)、《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审批与建设安全管理的通知》(仙政办〔202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仙游县自然资源局 仙游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限额以下公共建筑等四类建筑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仙建规〔2022〕1号)。
二、目标任务
加快形成“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建房(包含新改扩建村民住宅和非住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两违”综合治理,保障农民合法建房需求,严防发生农村建房群死群伤事故。
三、工作进展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21〕5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审批与建设安全管理的通知》(莆政办〔2021〕72号)、《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审批与建设安全管理的通知》(仙政办〔202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并在前期征求各乡镇(街道)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仙游县自然资源局 仙游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限额以下公共建筑等四类建筑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2年1月26日下午,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在县行政中心2202会议室召开研讨会议,并征求县财政局意见后形成联文通知。
四、范围期限
(一)对象范围县域乡镇及农村地区限额(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下农村公共建筑(包含校舍、厂房、市场、宗教活动场所、民俗场所、老年人活动场所、殡葬设施等非住宅项目)、三层及以下农村自建住宅和三层以上村民建房、既有房屋改扩建(加层)、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装修工程等四类建筑。
(二)期限:2022年3月16日-2023年3月16日
五、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对象范围,县域乡镇及农村地区限额(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下农村公共建筑(包含校舍、厂房、市场、宗教活动场所、民俗场所、老年人活动场所、殡葬设施等非住宅项目)、三层及以下农村自建住宅和三层以上村民建房、既有房屋改扩建(加层)、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装修工程等四类建筑。
第二部分是职责分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承担三层及以下农村自建住宅和三层以上村民建房、既有房屋改扩建(加层)、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装修工程的审批和承担限额以下的农村公共建筑、三层及以下农村自建住宅和三层以上村民建房、既有房屋改扩建(加层)、影响主体安全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整理审批建房管理台账资料,并及时报送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部门备案;限额以下公共建筑审批情况应同时报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技术指导服务,宣传推广村镇住宅通用图集和农村建房质量安全常识,督促指导农村工匠管理,统筹推动镇村干部和工匠培训。承担经审批限额(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的农村公共建筑、集中统建住宅、三层以上村民建房质量安全监督。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宅基地审批、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执法监督。指导办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承担农村公共建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指导乡镇核发农村宅基地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和耕地占补平衡。牵头“两违”综合治理。
县财政局:负责配强乡镇(街道)施工专业管理力量(含委托第三方监理机构)所需经费保障工作。
第三部分是审批监管流程。主要包括农村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审批监管流程、村民建房审批监管流程、农村既有房屋改扩建(加层)、以及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装修工程的审批监管流程三方面。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加强资金保障三方面。
第五部分是附件。主要包含3个附件,其中附件1仙游县加强乡镇农房建设施工质量与安全监管力量方案;附件2仙游县农村限额以下农房(公共建筑)台账汇总表;附件3仙游县限额以下农房(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控表;
六、关键词诠释
审批、监管、四类建筑、对象范围、职责分工、审批监管流程、保障措施。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住建局 联系人:林鑫0594-8930150
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龚雪0594-6733579
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朱章立0594-6728813
八、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对《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审批与建设安全管理的通知》(仙政办〔2021〕49号)文件第三点“优化建房审批程序”做出具体细化对县域乡镇及农村地区限额以下农村公共建筑、三层及以下农村自建住宅和三层以上村民建房、既有房屋改扩建(加层)、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装修工程等四类建筑的审批监管流程做出具体规定。对第六点“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采用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监理机构提供农房建设施工安全监理服务,制定申请监理费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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