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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度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度尾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度尾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3-03-30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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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耕地保护工作要求,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蔓延势头,坚持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类处置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历史问题,杜绝增量、消化存量,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三、工作进展

  度尾镇召开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图斑整改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各村居签订《度尾镇“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强化工作举措,承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图斑整改工作。对照上级反馈的“非农化”“非粮化”图斑,各包村工作队组织村干部逐区域逐地块进行摸底核实,明确具体点位、地面物现状,特别是文旦柚等果树种植情况,全面掌握图斑的实际情况。结合摸底排查出的图斑实际情况,各村全面开展图斑整改和作物耕种。今年以来,度尾镇已完成非粮化图斑整改73处,面积599.26亩;开展保护耕地执法10余次,整治面积100余亩;乱占耕地问题31宗已整改到位。

  四、范围期限

  2023年3月30日-4月30日

  五、主要内容

  (一)全面排查(2023330日—46日)。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宣传媒介,开展对国家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居)两委干部要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核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逐地块登记造册,分类制定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排查结果填写附表《度尾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排查整治表》,经村主干、工作队及包村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6日前报送自然资源所。

  全面整治(202347日—2023430日)

  根据前期的全面排查结果,各村(居)要综合考虑非农化非粮化的不同情况,加强和自然资源、林业、农业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妥有序推进整治。

  (1)自行整改阶段(202347日—2023414)。经确认可以通过自行移栽或砍伐推进整治的地块,由村(居)组织群众自行清理整治,并及时做好复耕复种。对于符合条件未整改的地块,由村(居)上报镇自然资源所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尽快做好自行整改。4月14日前,将《度尾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排查整治表》最近进度更新并报送自然资源所。

  (2)集中整治阶段(2023415日—2023年430日)。经镇村多次督促仍拒不整改及经确认无法由群众自行整改的,由村(居)组织人员和机械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整改难度较大的,村(居)要及时报送镇自然资源所,由包村领导组织对所包村(居)地块进行强制拆除清理,村(居)做好复耕复种等后续工作。4月30日前,将《度尾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排查整治表》最近进度更新并报送自然资源所。

  六、关键词诠释

  (一)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切实做到“六个严禁”。

  1.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2.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3.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5.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6.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二)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做到“四个禁止”。

  1.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

  2.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文旦柚、柑橘类等)、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

  3.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

  4.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其焰:13******858

  八、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根据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的精神,2020年7月3日以后的农村乱占耕地、2020年9月10日以后的“六个严禁”、2020年11月4日以后的“四个禁止”,立即予以整改或移除,一律不予补偿;违反“六个严禁”、“四个禁止”造成耕地破坏的,将由执法部门予以责令恢复原状、罚款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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