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农建函〔2021〕7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目标任务
为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质量问题,逐步完善监管机制,提升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工作进展
2023年6月19日印发工作通知,组织实施好2023年及以后新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四、范围期限
范围:仙游县,期限:2023年6月19日起。
五、主要内容
一是严格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的职责义务,全力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持续强化建设监管。主要做好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好项目验收等方面工作,加强施工监管,完善工程设施检测机制,改进施工工艺,确保建设质量符合设计标准。三是提出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机制、加强耕地保护和做好风险防控监管等工作。
六、关键词诠释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指耕地范围内、优先在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排沟渠、护岸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
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用途管控,特别是要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的用途管控,严禁违规占用和擅自改变使用用途,严格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良田粮用”;同时,项目区内通过增施商品有机肥,进一步提升耕地地力。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94-6728818。
八、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本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参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阐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工作和主要风险。结合历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探索和完善监管机制,持续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管力度,有效保障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并逐步提升综合管理水平,确保高标准农田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助力农业和乡村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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