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1]15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水稻保险工作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目标任务
为有效化解水稻种植自然灾害风险,保障农民利益,稳定粮食生产。
三、工作进展
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对全县种植水稻应保尽保。
四、范围期限
范围:仙游县,期限:3年。
五、主要内容
水稻每亩最高理赔金额500元;保险费率3%(保费15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保费70%、市级财政补贴保费5%、县级财政补贴保费5%、种植户承担20%(每亩3元)。
六、关键词诠释
“水稻种植保险” 指以“水稻”为保险标的,对在种植过程中发生约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属农业保险的一种形式。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94-6728880。
八、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本通知进一步提高增强广大农民的风险防范意识及保险意识,积极引导和鼓励种植水稻的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参保,对愿意投保的要做到应保尽保,力争参保率达100%,全面降低种植水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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