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仙游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早季种粮大户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5-15 20:59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一、背景依据

  根据《仙游县财政局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仙游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仙农〔2023〕10号)和《仙游县财政局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七条措施〉的通知》(仙农〔2022〕25号)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对2023年早季连片承包种植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给予100元以上的奖励,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目标任务

  鼓励规模化种植粮食,增强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农民收入。

  三、工作进展

  各乡镇(街道)按照第三点的工作要求完成本辖区早季种粮大户补贴申报、审核、公示工作,务必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四、范围期限

  范围:仙游县,期限:一年。

  五、主要内容

  1、申报资料必须齐全

  ①早季种粮大户申报表(见附件2);

  ②申报表在村委会公示照片(要求清晰)

  ③种粮大户耕地承包合同;

  ④种植面积测绘图,测绘图的面积要求扣除1米以上田梗、机耕道、沟渠、杂地等的实际水稻种植面积。相对连片田块间隔不超过30米(被公路、房屋、水池间隔除外)。

  六、关键词诠释

  “种粮大户”是以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人或公司种植30亩以上水稻、玉米、大豆、甘薯等粮食的经营主体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94-6728880。

  八、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申报对象要实事求是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经查证不实的,直接取消补贴资格;已兑付资金的,追缴补贴资金,并记入诚信档案。乡镇(街道)对种粮大户补贴的申报、审核、公示必须严格把关,对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县级将对大户种植申报情况按乡镇现场抽查力度,对虚报面积或冒名骗取等情况,在全县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