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今后进一步加强野猪危害防控保护农林业生产的通知》(闽政办〔2008〕138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积极防范野猪危害促进山垅田复垦种粮的通知》(闽农种植函[2021]784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目标任务
有效控制野猪种群数量,减轻对农业生产影响。
三、工作进展
强化野猪防控分工协作机制,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乡镇农技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林业部门联系,及时掌握野猪群经常性、周期性致害区域、活动路线、时间规律及觅食农作物种类特点,引导采取优化作物结构、完善防护设施等办法,降低野猪危害风险。各乡镇要广泛告知农民群众,第一时间收集野猪危害信息,第一时间提交当地林业、公安等部门,为林业、公安等部门组织猎捕队伍、发放猎捕证、配发猎枪子弹等提供决策依据,
四、范围期限
范围:仙游县,期限:长期。
五、主要内容
1、落实野猪危害防控机制。
2、推动易受野猪危害的山垅田连片复垦。
3、支持山垅田发展设施农业。
4、加大对山垅田复垦种粮的政策支持力度。
5、提高政策性保险保障水平。
六、关键词诠释
“山垄田”是指位于山垄谷地的一种低产田,广泛分布于纵横交错的群山之间,三面环山一面开口,呈梯状分布的田块。
“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其他破坏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94-6728880。
八、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本通知进一步争取市、县加大对易受野猪危害的山垅田种粮政策性保险支持力度,在现有保费补贴10%基础上,力争再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在水稻、玉米、马铃薯等政策性保险基础上,探索设立薏米、甘薯等特色粮食政策性险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开展野猪危害附加险或专项保险,减少野猪危害造成的损失,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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