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关于印发能繁母猪等六种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1]2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1]15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开展玉米、花生、油菜种植保险工作,制定本通知。
二、目标任务
为有效化解玉米、油菜、花生种植自然灾害风险,保障农民利益,稳定粮食生产。
三、工作进展
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对全县种植玉米、油菜、花生种植进行投保。
四、范围期限
范围:仙游县,期限:3年。
五、主要内容
1.对玉米种植面积30亩(含)、油菜或花生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国有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可单独投保,实行一户一保单, 自缴保费由投保人缴纳。
2.对玉米种植面积30亩(不含)、油菜或花生种植20亩以下的种植户,可单独投保, 也可由所在村委会为单位统一参保,实行一村一保单,自缴保费可由村委会统一收取。农民合作社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统一投保的业务应当制作分户投保清单,由农民合作社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对盖章确认后,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影像资料应能清楚显示拍摄日期。
3.严禁乡(镇)为单位统一投保、乡(镇)政府承担农户应缴的保费,严禁具有返还性质的代垫保费或财政补贴、虚增承保标的、虚假理赔、违规列支经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保险机构的业务经营应当严格遵守《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保监会的规定,保证承保理赔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本方案具体条款与上述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保监会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述保险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保监会的规定为准。
六、关键词诠释
“种植保险”是指以“花生、玉米、油菜”为保险标的,对在种植过程中发生约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属农业保险的一种形式。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94-6728880。
八、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组织开展玉米种植保险工作。以充分尊重农户投保意愿为前提,对于不愿意投保的农户,不得强制投保;对愿意缴费参保的农户,要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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