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莆田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莆田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莆审改办规〔2023〕1号)要求,我办牵头对《仙游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实施动态调整,修订形成《仙游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报县政府同意,公布《仙游县行政许可清单(2023年版)》。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审改办《关于公布<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闽审改办规〔2023〕1号)要求,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于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市、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公布,并更新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审批系统标准。
三、工作进展
经局体改股合法性审查,报县政府同意后,现公布《仙游县行政许可清单(2023年版)》。
四、范围期限
仙游县辖区范围内实施
五、主要内容
一是调整事项方面。共有3个事项的名称发生调整。其中,“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审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两个事项均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修订情况进行更新;“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和“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是根据仙游县水利局和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将相关事项主管部门进行更新,确保事项权责相统一。
二是新增事项方面。共新增6个事项。其中,“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进行新增;“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部分事项是根据《莆田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三是删除事项方面。共删去3个事项。其中,“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因《莆田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调整,行使层级在市级,因此予以删除;“驯养繁殖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审批”因《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后,不再要求对驯养繁殖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实施审批,因此予以删除;“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审批”由于与“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所涵盖的内容重复,因此予以删除。
《仙游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原有261个行政许可事项,《仙游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调整后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64个。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发改局 黄智武 6761886
七、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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