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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公开公示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仙游县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3-10-24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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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一)《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建〔2022〕9号)。

  (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22〕8号)。

  (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建房〔2023〕8号)。

  (五)《莆田市城市管理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城管发〔2023〕18号)。

  二、目标任务

  为着力解决小区公共收益公示信息随意、缺漏以及途径单一等问题,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监督率,持续维护我县住宅小区业主合法权益。

  三、工作进展

  2023年8月初,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小区一线检查,同时开展调查研究,向有关业主询问了解,并参照省内其他地区做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形成《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公开公示的通知》草稿,9月1日-11日,在局各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中征求意见;9月13日-10月13日,在仙游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发出公告,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共收到7条意见建议,经研究讨论与本次征求意见内容并无关联,不予采纳。在吸收有关修改建议后,向局顾问律师咨询法律方面有关意见并完善该文件,并送我局法制股进行法制审查,形成送审稿,报局领导签批,10月24日正式印发。

  四、范围期限

  本通知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五、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公开公示,切实维护物业住宅小区业主合法权益,我局制定《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公开公示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统一公开公示表、规范公开公示内容、线上线下公示要求、业主咨询回复、台账资料备查等。

  六、关键词诠释

  关键词:物业服务企业、公共收益

  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具备专门资质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活动的经济实体。

  公共收益:是指利用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等业主共有资源进行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仙游县城市管理局物业管理办:0594-8930167

  八、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2023年是第三年深入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深水区。通过现场检查,发现仍有部分小区物业企业未按规定规范公共收益公开公示行为,甚至对个别收益项目隐瞒不公示、公示时间不足等。为进一步突破难题、取得扎实成效,持续规范我县物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特制定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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