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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县住建局 时间:2023-11-17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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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11月17日印发《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通知(仙建规〔2023〕1号),该文件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现将有关内容解释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的部署,依照《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的规定,我局对已不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

  二、目标任务

  无

  三、工作进展

  梳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等文件1件。

  四、范围期限

  县住建局2023年1月1日前颁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五、主要内容 

  为确保行政行为源头合法有效,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管理的通知》(仙政建〔2018〕152号)文件予以废止。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六、说明

  宣布废止或宣告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住建局法规股,联系电话:0594-7991516。

  八、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10年,有效期届满未明确延续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规范性文件名称冠以“暂行”“试行”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一般不超过2年。”等规定。

  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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