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或失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8-26 09:10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一、背景依据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规〔2022〕5号)文件精神,规范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布废止或失效文件结果。

  二、目标任务

  清理已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三、工作进展

  本次工作由局内各相关业务股站报送清理意见,法规股汇总审核,共整理出5份文件(废止4份,自动失效1份),并将清理结果提交局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范围期限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主要内容

  对现已不适用的5件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告失效。已公布废止、失效的文件,一律不得继续执行。 

  六、关键词诠释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公文。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法规股,联系电话:6728822。

  八、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