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快福建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闽财金〔2020〕27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继续鼓励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通知》(闽财金函〔2024〕3号)文件精神,省级财政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以奖代补”政策。为提升我县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缓解文旦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后顾之忧,有效降低文旦柚种植风险,稳定柚农收益,我县实施文旦柚种植保险。根据《福建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闽财规〔2022〕12号)、《农业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文旦柚种植保险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文旦柚种植保险实施方案》。
三、工作进展
《方案》已于2024年12月18日印发。
四、范围期限
仙游县范围。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文旦柚种植保险方案,由保险标的、投保方式及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保费财政补贴、承保机构、赔偿处理、赔偿方式、资金拨付、其他要求等10个部分组成。
(一)关于保险标的。应将符合下述6个条件的柚果树及果实全部投保:一是整地块连片种植;二是能够清晰确定地块界限、标明具体位置;三是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四是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且已种植十年(含)以上;五是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区、非行洪区;六是生长正常;
(二)关于投保方式及保险期限。以充分尊重农户投保意愿为前提,实行一户一保单,自缴保费由投保人缴纳。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三)关于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由于由于暴雨、雹灾、冻灾、旱灾、风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病虫害直接造成保险柚果树的损失,或柚果实裂果的损失率达到50%(含)以上时,承保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四)关于责任免除。具体分为6种情形:一是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二是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三是保险果树生长期间正常的自然落花、落果;四是技术管理不当造成的果品等级下降以及农药、化肥残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使用不当,果树发育期间由于浇水不当造成裂果以及果品等级下降形成的损失;五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六是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
(五)关于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免赔率和保费财政补贴。每亩文旦柚保额3000元(含柚树1000元和柚果2000元)、费率4%、保费120元,柚树和柚果免赔率均为10%。每亩保费:省级财政补贴20%,市级财政补贴10%,县级财政补贴20%,农户承担50%。
(六)关于承保公司。符合福建金融监管局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经省级遴选产生的中标承保机构均可经营。国家部委和我省保险政策对承保机构选择有新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
(七)关于赔偿处理。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一是保险柚果树。赔偿金额=1000×损失率×受损面积×90%;损失率=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损失数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种植数量。二是保险柚果实。赔偿金额=2000×裂果损失率对应的赔偿比例×受损面积×90%。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确切损失程度。
(八)关于赔偿方式。承保机构接到报案后,及时核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需会同被保险人和有关技术人员共同前往查勘定损,也可委托农业领域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保险机构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理赔款汇往被保险人指定账户。农业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
(九)关于资金拨付。由承保机构于每年1月20日前向县级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报送上一年度承保有关情况,提交保费补贴申请,县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对承保机构提出的保费补贴申请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上级,待各级财政资金下达后及时拨付。
(十)关于其他要求。明确承保公司要进一步规范运作,简化理赔程序,加快查勘和理赔速度,为广大参保的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六、关键词诠释
柚果实裂果:文旦柚果实出现裂口,裂口位置主要集中在果顶部,裂口形状主要有“一”字形、“十”字形和“O”字形。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茶果站,联系电话:6728821。
八、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继续鼓励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通知》(闽财金函〔2024〕3号)和《福建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闽财规〔2022〕12号)有关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文旦柚种植保险实施方案》。从人民群众角度出发,采取自下而上通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等措施,征集意见与建议,形成起草稿、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终稿等。为广集民意,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与建议。为保证修订工作合法合规,在通过局法规部门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后,报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确保内容与程序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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