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印发了《仙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以下简称《裁量基准》)。现对《裁量基准》出台的背景和依据、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加强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省人社厅于2021年12月22日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按照《仙游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的通知》(仙司〔2021〕11号),我局应适用上级制定的裁量基准,为规范适用省裁量基准,依法依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需重新制定我县人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二、政策依据
依据《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6号)
三、目标任务
适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以及行政处罚职权的调整,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进展
本《裁量基准》已向人社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在仙游县人社局门户网站就《仙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合法性审核,目前已正式签发。
五、范围期限
范围: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领域
期限:有效期五年,有效期至2030年10月31日。
六、主要内容
《裁量基准》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类、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类、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类、工资支付类、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保护类、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类、社会保险类、劳务派遣类、工会类、监督检查类等10类,共164项违反人社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其裁量基准按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三个等次进行明确。在适用情形方面,以涉及人数多少、涉及金额大小、违法持续时长、造成后果等为区分,明确该项裁量标准的适用情形。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余梅芳 联系电话:0594-6762532
八、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一)内容全面。《裁量基准》涵盖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45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全面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
(二)规范实用。依据《立法法》等法律规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权进行全面梳理规范。
(三)创新亮点:结合仙游县实际,对本区域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在上级制定的基准内容上对适用情形进行细化、量化,增强基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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