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为支持精准扶贫工作,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度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的通知》(仙政办〔2016〕79号)精神,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在保障性住房申请和选房上给予优先照顾。现将具体优先照顾办法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我县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的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需要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持所在乡镇、街道和县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前往县行政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申请。
二、经审核符合准入标准的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在选房上予以优先,即参加审核合格公示期满后当批次选房,不受轮候号的影响。
仙游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2016 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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