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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限价商品房价格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3-06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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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限价商品房价格的通知

  县地产公司决定降低圣泉嘉苑限价商品房价格,基准价从每平方米4398元降低到3898元。圣泉嘉苑位于鲤南90#地块,系由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限价商品房共2幢125套(剩余104套),套型面积90平方米左右。欢迎符合准入条件的家庭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申购。

  限价商品房准入条件如下:

(一)申请人家庭户籍在本县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或农村个人建房禁建区范围内;或申请人家庭为“幸福家园”试点村自愿放弃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农户;或为精准扶贫实行整村搬迁的农户;或为本县(含省、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工作人员。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

   (三)家庭年收入低于15万元(),且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四)申请人家庭成员未享受福利分房、集资建房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福利性、保障性政策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之内,均未发生房产转移行为。

   (六)申请人家庭在申请时未享受我县房屋拆迁安置过渡补偿措施。

   (七)单身人士提出申请的,男性申请人须年满35周岁,女性须年满33周岁;离异的须离异满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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