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根据《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闽价服〔2012〕25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试行)》(闽价综〔2016〕376号)、《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仙政文〔2011〕333号)文件精神,现重新公布仙游县圣泉嘉苑、鲤北玉井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如下:
一、鲤南(90#地块)圣泉嘉苑9#楼公共租赁住房(高层)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3.5元。
二、鲤北玉井公共租赁住房(原鲤北廉租住房三期6#、8#、10#楼多层)为每月每平方米3元。
三、你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书面向发改、住建和财政部门报送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执行情况和收支情况。
四、本通知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期限三年。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仙游县财政局
2017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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