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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租住房(个人廉租)配租选房的通知

来源:县住建局 时间:2023-08-11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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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申请廉租住房(个人廉租)轮候人:

  为规范开展住房保障工作,公平、公正解决个人申请廉租住房的保障问题,经县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将收回的龙泉小区10#楼廉租房进行公开配租选房。现制定配租选房方案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批次抽签分配的廉租住房(个人廉租)是鲤南龙泉小区10#楼共2间(详见附件1、附件2房源情况表),其中男性0间,女性2间。

  二、选房对象:

  申请廉租住房(个人廉租)实物配租的轮候人士2人(详见附件3、附件4),其中男性申请人0人,女性2人。

  三、选房时间:2023年 8月22 日  上午9:00开始。

  四、选房地点:县委党校礼堂一层,现场设等候1区、等候2区、选房区(主席台中央)、确认区(主席台左侧)。

  五、选房流程:

  (一)轮候对象请于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持身份证到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地点:县行政中心2128室)领取《选房证》,届时不领取的视为放弃本批次选房资格。

  (二)个人廉租分男性合租和女性合租分开选房,采用两轮抽签法进行选房。具体步骤为:

  1、第一轮:抽取顺序号。

  (1)男性申请人: 无

  (2)女性申请人按照《选房证》上的编号顺序上场抽取顺序号,顺序号1-2进入下一轮抽取。

  2、第二轮:抽取房号。申请人凭抽取顺序号依次上场抽取房号、房间号(每个球对应一房号,详见附件1)。

  3、选房人凭所抽取房号、房间号在选房确认区与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办公室共同签字确认,现场签发《选房确认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廉租住房选房人作为配租资格证明,一份留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办公室存档。

  六、注意事项:(一)申请人须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选房证》参加选房。委托他人参加选房的,应随带委托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选房证》。

  (二)所有参加选房人员进场后先到等候区签到等候,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现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

  七、本次廉租住房选房确认房间号后,各选房确认的申请人需按照有关通知期限到仙游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承租面积详见附件1、附件2),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等待下一轮公开选房配租。

  附:

  1、鲤北龙泉小区保障房个人廉租房源情况表;

  2、选房对象名单。

  仙游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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