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社区、村:
根据仙游县林业局 仙游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和加强生态林管护工作的通知》(仙林〔2020〕100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分配、管理及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分配情况
2020年我街道省级生态公益林,总面积8548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按各村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核算金额,县财政下达的补偿资金每亩21.35元,总计182506元(不包含每亩0.15元林权所有者承担的森林综合保险保费和每亩4.123元的直接管护费)。
二、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办法
分配办法按《仙游县林业局 仙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仙游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仙林[2018]36号)执行。对历年以来村集体组织监管费未全部支出有节余的,其2020年下拨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可不提取或少提取村集体组织监管费,直接增加林权所有者补偿费支出比例。
所有者补偿费是指对纳入重点公益林范围内的林权所有者的补偿。所有者补偿费占全部补偿性支出比例一般不低于下发到街道办金额的81.25%。集体林木要按照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由全体村民共享,全额发给全体村民。按照要求,补偿费2020年每亩17.35元。
村集体组织监管费是指拨给村集体,用于从事重点公益林管护宣传、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监管护林员、管护质量检查及造林补植抚育等支出。该项费用占全部补偿性支出比例一般不高于下发到街道办金额18.75%。按照要求,村集体监管费2020年每亩4元。
相关村详情见附表:鲤城街道2020年生态林应发资金一览表。
三、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管理工作
(一)加强对发放工作的领导
各社区、村主干要切实加强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的领导,制定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分配、发放工作,街道办财政、经管、林业等所站要认真审核各村呈报的分配花名册、分配金额,防止发生集体所有生态公益林的所有者补偿费只发放给少数人或几位村民小组长等托户、挪用违法行为;各社区、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方案要经社区、村研究确定,各社区、村两委补充完善全体村民办理银行卡,所有者补偿费全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严禁托户代领;以上资金务必于2020年10月15日前发放到位。同时街道办加强对各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分配、发放工作的指导检查,严格按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严禁以签订假承包合同等形式冒领、挪用集体所有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做好公示工作
街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必须进行网上公开,各社区、村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方案、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等必须在所在的社区、村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以上,做到透明、公开、公平、公正。
(三)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专款专用
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财务管理,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个别村确因林权纠纷不能解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无法分配的,街道办应将所有者补偿费、村集体组织监管费转还县林业局处理。林权纠纷经调解处理、权属明确后,县林业局及时拨回该部分所有者补偿费、村集体组织监管费。街道办要加强村集体组织监管费的使用管理,林业站、经管站及社区、村要及时沟通,严格按照《仙游县林业局 仙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仙游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仙林[2018]36号)文件规定使用管理村集体组织监管费。
(四)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的督查
鲤城街道党工委、街道办要全面开展对各村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县纪检监察部门、审计局、林业局、财政局将组织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对违规截留、挪用或冒领骗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一经发现,将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查处。
四、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
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责任重大,街道高度重视,把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社区、村两委要履行村级管护宣传、质量检查、护林员工作监管和“三防”等责任,组织、监督护林员完成管护责任区的日常巡查任务,加大生态公益林巡逻力度,要求护林员做好日常巡逻检查记录并多次抽查其工作记录情况;巡逻过程中若发现乱砍滥伐生态公益林、非法占用公益林林地、纵火烧山等现象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林业站或林业执法部门,由林业执法部门严厉查处。
以上通知,请认真落实。
附件:鲤城街道2020年生态林应发资金一览表
仙游县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 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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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020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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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社区(村) |
面积(亩) |
补偿支出合计 |
所有者补偿费 |
村级集体组织监管费 |
备注 |
|
|
补偿金额(元) |
补偿金额(元) |
||||||
|
1 |
北宝峰社区 |
585.6 |
12503 |
10161 |
2343 |
|
|
|
2 |
蜚山村 |
2320.2 |
49539 |
40257 |
9282 |
|
|
|
3 |
富洋村 |
4352 |
92916 |
75508 |
17408 |
|
|
|
4 |
来洋社区 |
795.2 |
16978 |
13797 |
3181 |
|
|
|
5 |
万福社区 |
495 |
10570 |
8589 |
1980 |
|
|
|
|
合计 |
8548 |
182506 |
148311 |
3419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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