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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教育局 时间:2023-07-10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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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民办学校: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综〔2023〕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6年9月1日(含)至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

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小学毕业生。

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

1.我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招生。寄宿制民办学校有跨县(区)招生需求的,经县教育局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2.经县招生委员会批复的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招生方案在6月28日前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办法

1.网上统一报名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统一要求,有意向选择民办小学或初中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报名时,访问“莆田市教育局”网站,点击网站首页正中位置的“莆田市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入口”栏目,再选择“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报名”中的“初中”或“小学”报名。每位学生只限报1所民办学校。

2.报名时间

2023年莆田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4日- 7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晚上9:00(详见附件1)。错过报名时间,不再补报名。

招生录取办法

1.实施公民办同步招生录取。

2.符合条件的教育照顾对象优先录取。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

3.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4.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凡是以任何形式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交费、签订协议等,均不作为一年级或七年级招生录取依据。凡有意向选择民办学校一年级或七年级就读的适龄儿童,必须按规定时间网上报名,才具备参加民办学校的录取或摇号的资格。

5.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该招生学校须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该校的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全部报名学生随机派位录取(除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其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6.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在公办学校报名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户籍地或暂住地片区公办学校申请入学,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公办学校的划片或统筹安排就读。通过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而放弃就读的学生,申请退档的,由户籍所在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7.随机派位方法

1随机摇号组织

随机摇号派位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现场实施。邀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和学校家委会家长代表等现场监督并参与随机摇号派位,全程录像备案。

2随机摇号派位

7月7日,由电脑随机的方式为每位报名的学生生成一个抽签号,并在学校网站(学校网址)上进行公布。

7月8日,组织上述有关人员代表,实行手工方式,现场随机抽取一个起始号进行派位,从起始号起的顺延序号均为派位成功对象,额满为止。随机派位结果立即公布,并刻录光盘一式三份签字封存并送县教育局备案。

(四)照顾对象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闽政联〔2022〕1号 、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军人子女;

2.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应急〔2019〕51号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5.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6.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7.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部招收本校小学部毕业生;

8.民办学校本校教职工子女;

9.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加强管理

1.加强招生监督。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监督。要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信访投诉,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普通中小学招生规范治理和违规招生防控能力。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民办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可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2.材料报送。各民办学校应于6月21日前将招生方案及招生联系电话报送县招生办备案(含电子稿),邮箱:xy8591000@126.com,电话:0594-8591000;符号政策照顾对象按上述(四)的学生名单及材料,于6月30日上报县教育局,邮箱:xyjyjzjg@126.com,电话:0594-8251572。

本《通知》由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莆田市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1.仙游县XXXX学校2023年秋季七年级/一年级招生简章(模板)

2.2023年仙游县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招生照顾对象登记表

 

                           仙游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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