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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榜头镇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批复

来源:县教育局 时间:2023-06-29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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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头镇人民政府:

你镇《榜头镇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仙榜政【2023】8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镇招生方案,请严格执行。

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请按仙招办文件通知执行,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仙游县招生委员会        

                              2023629  

 

 

 

 

榜政〔202386

 

榜头镇2023秋季学前教育、义务

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水平,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办学行为,促进我镇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教育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本镇的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榜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前教育阶段招生

以方便幼儿就近入园为原则,按照幼儿户籍所在地幼儿园(包括小学附属幼儿园)入学。幼儿园所在地没有幼儿园的,可以到就近幼儿园入学,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务工所在地的就近幼儿园入学。无证民办幼儿园不得招生。各村(居)、各学校有义务有责任做好辖区内的幼儿招生工作,保证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以上,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幼儿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991-2020831日)。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一)招生原则

1.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依法优先确保本招生片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所有学校一律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小学、初中入学招生考试。

2.不超计划、不超规模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招生委员会批复的招生方案招生,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超规模招生。所有学校都要遵守各级有关学籍管理办法和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规定,严格控制班生规模,避免“大校额”、“大班额”问题。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录取办法和招生结果等情况要对外公布,向社会公开,同时,要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办法

1.小学一年级入学。年满6周岁(201691<>2017831<>出生)的儿童(除缓学对象外)100%按时、就近、免试进入小学就读;不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进入小学阶段学习。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榜头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招生人数400人,8个班级,招收普及区户籍(赤荷社区、望厝社区、光埔村)以及榜头镇辖区内机关干部职工镇直镇办单位干部职工榜头消防中队的直系子女。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剩余学位采取公开报名方式,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实行公开电脑派位产生剩余的入学学位。

坝下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招生人数500人,10个班级,其中坝下校区200人,4个班级(招收普及区坝下社区、溪东社区户籍);溪尾校区300人,6个班级(招收普及区溪尾社区户籍),招收榜头镇辖区内机关干部职工、镇直镇办单位干部职工榜头消防中队的直系子女。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剩余学位采取公开报名方式,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实行公开电脑派位产生剩余的入学学位。

外来务工子女就学原则上按务工所在地就近学校就学,如要到榜头中心小学坝下中心小学入学则按照这两所学校招生条件进行。

2.七年级招生。在原户籍划片的基础上,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的方式。

1)第二道德中学、官舍中学、南溪中学、坝下中学、竹庄中学按单校划片,招收划片区户籍的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入学。

2)榜头中学按多校划片招生方式进行(试行)招生人数400人,8个班级,划片区户籍六年级毕业生入学(灵山社区、下明社区、望厝社区、上墘社区),如有剩余学位在全镇范围内招生,由全镇范围内六年级毕业生本人自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人数的,实行公开电脑派位,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人数则直接录取。

3)榜头户籍在外县、外乡镇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凭本人户口本及在外完成小学阶段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榜头中学招生报名或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划片的中学就读。

4)外来务工子女按务工所在地就近的学校就读;报名就读榜头中学的需按榜头中学的招生条件进行(附件一)

5)镇直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子女可到就近学校或第二道德中学就学。

6)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2014]22号会议纪要文件,泉山籍“小学升初中”学生可到仙游一中就读(按与仙游一中集团在2017年秋季开学前签订的协议为准)。

7)严控班生规模,各中学要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规定,初中班级人数控制在50人内。

8)政策照顾对象,属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可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学。

9)各中学要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确保普及任务的完成(招生人数见附表)。

(三)三类残疾儿童入学

认真做好三类残疾儿童的入学宣传工作,组织发动残疾儿少到户籍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或到县特教学校学习,重度残疾孩子因身体原因无法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户籍所在地学校负责“送教上门”,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

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

按照莆田市教育局文件,2023秋季入学起开始,公办学校片区内的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的学位,:一套房产自用于登记入学当年算起,在接下来的6年内,同一房产只能由同一户主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在施教区内就学。不符合“六年一户”政策,但户籍和房产(须在同一地址)在公办学校施教区的,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按照施教区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三、公开与监督

镇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生工作开展检查巡视,强化工作监管和责任追究,切实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及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的行为,从而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招生环境,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表:七年级具体招生情况

附件仙游县榜头中学2023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附件二:《仙游县第二道德中学2023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附件三:《仙游县榜头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附件四:《仙游县坝下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榜头镇人民政府

                         2023617

 

 

 

 

(联系人:李鸿业电话:15080350666

 

 

 

 


七年级具体招生情况

 

招生学校

普及区各小学

招生人数

班级

招生方式

第二道德中学

榜头中心小学、莲小学、芹山小学、榜东小学、灵山小学、下明小学、东桥小学

500

10

单校划片

官舍学校

后堡小学、东宫小学、何乐小学、新郑小学、逸夫小学、后坂小学、度顶小学

150 

3

南溪中学

南溪小学、桃源小学

100

2

坝下中学

坝下中心小学、于洁小学、上坤小学、第一道德小学、龙腾小学、紫洋小学、象山小学、象洋小学

300 

6

竹庄中学

竹庄小学、象塘小学、昆仑小学、云庄小学

20 

1

榜头中学

剩余学位面向全镇招生(随机摇号)

400

8

多校划片


附件一

 

仙游县榜头中学2023年秋季

七年级招生方案

 

根据《义务教育法》、莆教【202324号文件和仙招委〔2023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2023年榜头镇义务教育阶段七年级招生方案,结合我校近年来招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我校今年秋季七年级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与市县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最新政策,认真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市、县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班生额(每班不超过50人);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随机均衡编班。

二、招生计划

拟招收8个班级,每班50人,共400人。

三、招生对象、范围

面向榜头镇招生2023年小学应届六年级毕业生(含户籍在榜头镇六年级毕业生、学籍在榜头镇各小学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录取办法及提供的材料

1、优先录取对象

1)户籍在灵山、下明、上墘、望厝等四个社区居委会的2023年小学应届六年级毕业生;

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父亲+母亲+学生本人,共四页,下同);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原件

2)榜头镇范围内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

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单位证明;有单位盖章的20236月的单位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3)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子女。

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原件。

4)政策性照顾对象

(a)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驻仙部队现役军官子女。

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原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b)符合公政治〔201827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c)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原件;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能证明子女出生年龄的证明材料;监护人户籍证明或房产证明材料。

d)符合闽教基〔201534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原件;政府文件;单位介绍信。

e)符合莆委发〔201532号、莆委发〔20172号、莆委办〔201781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需提供:

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原件;政府文件;单位介绍信。

f)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以上四类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按自愿原则,凡是愿意在我校报名就读的预先予以全部录取(以是否提交“学籍信息表”原件为准)。

2、其他录取对象

户籍在榜头镇其他(即灵山、下明、上墘、望厝以外)村居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原件。

2)非榜头镇户籍,但学籍在榜头镇范围内学校的,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购房的;父母任何一方在榜头镇内创办企业;经商;在榜务工一年以上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原件,同时提供下列与上述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

购房须提供不动产证,没有不动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等。  

经商须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地址必须在榜头镇区内。  

务工分为本县内榜头镇外,与仙游县外的。县内镇外的,须提供务工合同或打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县外务工的须提供务工合同或务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或提供临时居住证。  

在榜头镇区内工作的并提供交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需原件)  

在榜头镇区内打工并提供有租房证明材料,租房双方须签名并按手印。  

注:上述五种情况有效证明时间截止到2023630日之前。

以上两类录取对象根据报名情况采用下列录取办法:

当报名总人数(总人数=优先录取对象+其他录取对象)不超过400人时,经资格审核通过的,全部予以录取;当报名总人数(总人数=优先录取对象+其他录取对象)超过400人时,除去“优先录取对象”所占的学位外,剩余学位,从上述“其他录取对象”报名的学生中,采用随机摇号产生,未被摇到号的对象回原划片区就读。

五、报名时间

1、预报名:530日起,榜头镇范围内所有2023年小学毕业生可以通过微信扫描或长按二维码进入填写学生个人信息进行预报名,所有信息务必认真填写,在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以免因信息错误影响后期录取。

 

2现场报名:620-79日,已通过微信扫码填报个人信息的小学毕业生,随带需提供的材料到榜头中学审核并进行现场确认,同时领取摇号签。未通过微信扫码填报个人信息的,可以随带报名所需的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

3、报名咨询:学校从2023528日起开通2023年秋季七年级招生报名咨询通道,为广大学生及家长回答今年七年级招生的有关政策、我校七年级招生工作的时间节点、学校的教学设备实施、教师的配备及学生入学前后的活动及学习安排等。

六、录取对象公布时间

2023年7月10日公布新生录取名单。若截至7月10日当天,报名总人数未满400人,则已经参加报名且材料审核通过的优先全部录取,同时直接公布名单,剩余的学位继续开放报名,按照报名顺序,报满为止;若截至7月10日当天,报名总人数超400人时,当天进行随机摇号,摇号工作由榜头中学主持,邀请部分家长和社会人士代表参加,在榜头镇、县招生监察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随机摇号结果,由学校上报主管部门,并在学校公示栏及微信官网上公布。

七、编班注册

8月30日学校组织电脑随机编班,入学注册。

八、学校地址:仙游县榜头镇环城东路366号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入我校官方校园门户,了解学校动态

温馨提示

1.所有报名对象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扫码进行报名或到校现场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材料提交及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报

2.所有的证明材料需按照要求提供。

3.招生咨询电话: 教务处:0594-7719123

                 王老师:13235085781

       林老师:15160282543 

 

                 仙游县榜头中学

                 2023.05.29

 

 

附件二

仙游县第二道德中学

2023年秋季七年级招生方案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2023年秋季七年级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市县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最新政策,落实义务教育“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2.规范招生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仙游县招委会批复的招生方案招生,不超计划、超规模招生。遵守各级有关学籍管理办法和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规定,严格控制班生规模,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3.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我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录取办法和招生结果、招生范围、招生情况将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外公布,向社会公开。

二、招生计划

七年级开设10个班,招收新生500名。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1.榜头镇赤荷、望厝、上墘、莲墘、光埔、东桥、下明、灵山、芹山等9个社区招生片区户籍的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已在七年级建档的不在招生之列)

2.非我校招生片区户籍,但符合以下条件的2023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在榜头镇我校招生片区域内,父母一方有购房的、有经商的(包括开店)、有务工的(外地务工的须有临时居住证)、有交社保的、有租房合同的。

说明:

1)购房须提供不动产证,没有不动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等。

2)经商须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地址必须在榜头镇我校招生片区域内。

3)在榜头镇内工作的须提供交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需原件)

4)在榜头镇我校招生区域内务工的须提供有效租房证明材料(租房日期截至2022年7月30日前),租房双方须签名并按手印。

注:以上四种情况有效证明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上午之前。

3.符合下列有关政策性对象的学生,在我校参加报名的直接录取在我校就读。

1)符合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的驻地部队现役军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台商、高层次人才、莆田市引进人才的等有关人员的子女;

2)榜头镇政府、在榜头镇辖区内的县直机关在职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子女;

3)榜头镇区域内的中小学在职在编的正式教职工子女;

说明:符合照顾政策性对象的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四、报名时间

统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报名随带材料

1.户口簿复印件或原件

1)同一户口簿中的户主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共4个页面。

2)如孩子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又不在榜头镇内,而另一方在榜头镇区域内,则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复印件。

3)如孩子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是抱养关系的,则需提供县福利院证明材料或由村居委员会出具证明材料为佐证。佐证材料为原件。

4)如孩子户口在榜头镇区域内,而父母户口不在榜头镇区域内,是寄户口的,则需提供户主页+孩子页,父母页不要,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带到招办核对)。

2.学生学籍信息表原件(学校盖章),复印件无效。

3.非榜头镇户籍务工人员子女按要求另需提供的材料。(见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六、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切实保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榜头镇区域内的务工随迁子女在符合招生条件的情况下,享有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权利,报名与招生办法同(四)。

七、报名地点:

仙游县第二道德中学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八、2023年秋季七年级招生报名登记与办理录取手续时间安排:

1.6月28--7月10日,组织符合条件的六年级小学毕业生到我校报名登记。

2.7月28日,学校编造七年级新生录取花名册。

3.7月30日,公布招生录取名单,招生工作截止。

4.8月28日-8月29日,学校组织七年级新生入学注册。

5.8月30日,组织七年级班主任,电脑随机编班。

说明:我校属于划片招生,按自愿原则,在榜头镇我校招生片区域范围内,实行先报名确定录取对象。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按报名对象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则优先录取我校招生片区域内入学对象,凡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

 

              仙游县第二道德中学

              2023 年06月12日

 

 

 

附件三

仙游县榜头中心小学

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提高榜头中心小学普及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公正,确保榜头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3】1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榜头中心小学计划招生8班,400人。

二、招生对象

持有榜头中心小学普及区(赤荷、望厝、光埔)户籍或暂住在其普及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含>至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适龄儿童(除缓学对象外)。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三、招生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并对外公布。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仙游县榜头中心小学在接收完本普及区户籍适龄就学对象和符合政策照顾的适龄就学对象后,如还有剩余学位的,接受符合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报名,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产生入学学位;对未派到学位的,由榜头镇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3.规范招生原则。规范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及班生额,班生额严格按照省定标准(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执行。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应通过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进行均衡编班。

四、普及区招生对象、报名时间

(一)普及区招生对象

1、户籍关系在赤荷社区、望厝社区、光埔村的适龄儿童及2023年6月30日前迁入以上三个社区的适龄儿童(以户口簿为依据,户籍登记名单将送往派出所比对),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此类对象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补报时间截止8月31日。)

2、榜头镇镇直镇办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须提供经镇政府认证确认的单位证明、近半年银行工资流水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榜头中心教职工直系子女,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榜头中心小学把关认定。

4、符合招生优待政策的对象:

1)符合闽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闽政联〔2022〕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现役军人子女。  

2)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

4)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5)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6)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7)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5、榜头中心辖区内热心教育公益事业的捐资企业内高管的直系子女,须提供的由捐资企业出具相关证明和被捐资单位书面证明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普及区招生报名时间

2023年7月9日、1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五、剩余学位对象招生条件、时间及录取办法

第一种情况:

父母在赤荷社区、望厝社区、光埔村购房的,尚未落户的业主直系子女,须提供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税务统一发票、不动产权登记证或安置协议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此类对象符合“六年一户学位”政策。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第二种情况:

适龄儿童父(母)于2019年6月30日(含)之前在赤荷社区、望厝社区、光埔村务工、经商,且目前仍在上述区域内务工经商的,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父(母)持有在赤荷社区、望厝社区、光埔村内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办证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含>前)、居住证或租房(店)合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父(母)在赤荷社区、望厝社区、光埔村务工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费证明(截止2019年6月30日<含>前办理,至今仍在缴纳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第三种情况:

适龄儿童父(母)于2021年6月30日(含)之前在赤荷社区、望厝社区、光埔村务工、经商,且目前仍在上述区域内务工经商的,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父(母)持有在赤荷社区、望厝社区、光埔村内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办证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含>前)、居住证或租房(店)合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父(母)在赤荷社区、望厝社区、光埔村务工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费证明(截止2021年6月30日<含>前办理,至今仍在缴纳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第四种情况:

适龄儿童父(母)于2023年6月30日(含)之前在赤荷社区、望厝社区、光埔村务工、经商,且目前仍在上述区域内务工经商的,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父(母)持有在赤荷社区、望厝社区、光埔村内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办证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含>前)、居住证或租房(店)合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父(母)在赤荷社区、望厝社区、光埔村务工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费证明(截止2023年6月30日<含>前办理,至今仍在缴纳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二)录取办法:

剩余学位的报名按各批次具体安排报名时间进行,每批次报名人数若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并顺位下一批次报名;若某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则在当批次报名学生中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对象(摇号时间另行通知),招生截止,不再进入下一批次报名。派位工作由榜头镇教管办在镇纪委和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全程跟踪监督下具体负责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

六、补充说明

1、现场报名地点均在榜头中心小学。

2、赤荷社区、望厝社区、光埔村未申报户口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和父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剩余学位适龄就学对象所提交的材料,由学校组织人员认定、审核后,将审核材料报镇教管办备案。若对认定材料有异议,由镇教管办裁决;若适龄就学对象提供材料有不实之处,视同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4、凡经派位录取的学生未规定时间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

5、本方案解释权归仙游县榜头中心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仙游县榜头中心小学

             2023年6月12日

 

 

 

 

 

 

附件四

仙游县坝下中心小学

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3秋季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69月1日(含)至20178月31日(含)出生)的儿童(除缓学对象外)100%按时、就近、免试进入小学就读;不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进入小学阶段学习,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二、招生原则

1. 坚持义务教育“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坝下中心小学在接收完本普及区户籍适龄就学对象和符合政策照顾的适龄就学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接受符合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报名,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按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产生入学学位。

2. 坚持不超计划、不超规模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及班生额,班生额原则上按照省定标准每班不超过50人执行。计划开办10个班,其中坝下中心小学旧校区4个班,招收坝下、溪东社区户籍区内适龄儿童;坝下中心小学溪尾校区开设6个班,招生溪尾社区户籍地及在坝下、溪东、溪尾社区务工或创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学校宣传栏等平台将招生过程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真实性负责。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招生工作过程的监管,严格把关新生入学条件,严禁违规招生,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普及区学生入学办法

1.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普及区学生安排入学:

1)户籍关系在榜头镇坝下社区、溪东社区及溪尾社区的适龄儿童及20208月31日前迁入以上三个社区的适龄儿童(以户口簿为依据,户籍登记名单将送往派出所比对)。

2)榜头镇机关在编干部职工、镇直镇办单位干部职工的直系子女,需榜头镇直(办)提供证明及相关的户口簿,坝下中心教职工直系子女由坝下中心小学把关认定。

3)国家政策规定的照顾对象(需持有关文件及榜头镇政府审核意见)。

2.普及区学生的具体认定、审核由仙游县坝下中心小学负责,对于有争议的由榜头镇人民政府教管办负责解释裁决。

3.报名时应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明,未申报户口的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和父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预防接种证明。

符合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分别到仙游县坝下中心小学旧校区(坝下和溪东户籍)和坝下中心溪尾校区(溪尾户籍)办理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补报时间截止8月31日。

(二)剩余学位对象入学办法(全部安置坝下中心小学溪尾校区)。

1、入学登记条件

父母暂住且在坝下社区、溪东社区溪尾社区及周边社区创业或务工的外地人员随迁子女、个体工商户子女和在坝下、溪东、溪尾社区及周边社区创业的私企人员子女,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登记:

(1)适龄就学对象父(母)应提供:A、居住证(外地市务工人员由派出所签发)或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B、务工证明(与用人企业签定的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用人单位需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C、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D、预防接种证明。

2)适龄就学对象父(母)应提供:A、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B、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C、预防接种证明。

2、报名程序: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适龄就学对象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相应材料于2023715716日到仙游县坝下中心溪尾校区报名,由学校组织人员认定、审核后,将审核材料报镇教管办备案。若对认定材料有异议,由镇教管办裁决;若适龄就学对象提供材料有不实之处,视同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录取办法: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统一确定以上三种入学学位。派位工作由榜头镇坝下中心小学具体负责操作,在榜头镇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邀请镇教管办、所在村(居)干部和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地点在坝下中心小学。

4、凡符合以上条件报名后经电脑派位落选的:(1)户籍属本县内的,原则上回适龄就学对象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2)户籍属外县市的,由适龄就学对象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劳动用工合同、所在企业及企业所在村(居)盖章后,由坝下中心小学统筹安置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时间安排

1.本方案公示时间:20237月1日-7日(含周末)。

2.20237月13-7月14日,坝下、溪东社区户籍到坝下中心旧校区报名。

3.20237月13-7月14日,溪尾社区户籍到坝下中心溪尾校区报名。

4.20237月15-7月16日,符合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由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坝下中心小学溪尾校区窗口登记。坝下中心小学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分组对所有报名学生材料进行现场逐个审核,并于当日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5.公示没有异议,符合条件的对象于20237月24日参加坝下中心小学组织的电脑摇号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派位结果公示时间为:2023724-730日。

7.20238月30日入学注册,凡经派位录取的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

 

           仙游县坝下中心小学

            20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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