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2020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请示》(仙政鲤办【2020】6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请按仙招办文件通知执行,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仙游县招生委员会
2020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仙政鲤办〔2020〕 62 号 签发人:
关于2020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工作方案的请示
县招委会:
为做好我街道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仙招委【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鲤城街道(管委会)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前教育阶段招生
(一)为加强对辖区内公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切实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和招生秩序,努力提高办园水平和办园效益,满足辖区内包括农民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各幼儿园要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及时公布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要达到98%以上,全面缓解“入园难”问题,并逐步解决“入好园难”问题。幼儿要就近入园接受教育,幼儿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二)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规模,班生额25人(不超过30人),努力创建省级标准园。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一)招生原则
1.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中学实行多校划片招生的原则。
2.不超计划、不超规模的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办法
1、小学一年级招生。
招收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含)至2014年8月31日(含)出生)的儿童入学(除缓学对象外)。不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进入小学阶段学习,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1)实验小学招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备忘录文件执行,实验小学一并招收鲤城街道(管委会)正式干部职工直系子女。计划招生15班、750人。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
(2)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招收城内、南桥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6班,270人。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
(4)城西中心小学招收十字社区、仙糖社区、木兰社区、白塔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10班,500人。具体按照《2020年秋季阿城西中心小学、城东中心小学、实小分校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5)城东中心小学招收东门社区、万福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8班,400人。具体按照《2020年秋季鲤城街道城西中心小学、城东中心小学、实小分校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6)实小分校招收玉井、来洋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3班,150人。具体按照《2020年秋季鲤城街道城西中心小学、城东中心小学、实小分校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2、七年级招生
鲤城辖区内各中学继续实行“多校划片”招生,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积极推进电脑派位录取,促进入学公平。采取普及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自主报名,每个学生限报1所学校。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该校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其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所报学校录取的学生,在自愿的前提下,按相关政策规定,由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在确保普及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可面向全县招生,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实行公开电脑派位。
(1)仙游一中计划招生12班,每班50人,计600人。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由学校制定。
(2)第一道德中学计划招生10班,每班50人,计500人。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由学校制定。
(3)仙游二中计划招生6班,每班50人,计300人;具体按照《2020年秋季仙游二中、仙游一中城东校区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4)仙游一中城东校区计划招生8班,每班50人,计400人。具体按照《2020年秋季仙游二中、仙游一中城东校区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3、随迁子女就学
采取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以居住证为依据,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没有居住证的,参考缴纳社保、工商营业执照等,采取自主报名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等方式安排就读。
4、三类残疾儿童入学
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认真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入学宣传工作,组织发动残疾儿少到户籍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或到县特教学校学习,重度残疾孩子因身体无法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可“居家上学”,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重度残疾孩子户籍所在地学校负责“送教上门”服务,确保6-14周岁三类(智力、听力、视力)残疾儿少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以上,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5、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
按照莆田市教育局文件,从2023年开始,公办学校片区内的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的学位,即:一套房产自用于登记入学当年算起,在接下来的6年内,同一房产只能由同一户主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在施教区风就学。不符合“六年一户”政策,但户籍和房产( 须在同一地址)在公办学校施教区的,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按照施教区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三、招生的公开与监督
(一)本学年度小学毕业生各校将在毕业时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入学后将组织人员对各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违法乱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各校要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94-6701521。
(三)义务教育阶段招收进城务工子女入学,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各种形式收费。
专此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件一:《2020年秋季仙游二中、仙游一中城东校区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二:《2020年秋季鲤城街道城西中心小学、城东中心小学、实小分校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仙游县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9日
联系人:郑庆彬 手机号码:13959516093![]()
仙游县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19日 印发
2020年秋季仙游二中、仙游一中城东校区
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开公平公正,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关于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鲤城街道(管委会)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仙游二中计划招生300人;仙游一中城东校区计划招生400人。
二、招生原则
(一)、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等招生信息,并在鲤城街道(管委会)办事处网站、微信平台公布。
(二)、多校划片原则。根据《关于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0】5号)的文件精神,仙游二中、仙游一中城东校区属“多校划片”招生校,小学毕业生对象可任意选报1所学校,但也只限报1所学校。
(三)、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生额,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三、招生对象
(一)普及区招生对象条件及录取办法
1、户籍关系在鲤城街道(管委会)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本和学生学籍信息表到学校报名。
2、县直、鲤城街道(管委会)机关干部、职工直系子女;本校教师直系子女“按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须提供单位证明、户口本、学生学籍信息表。
3、鲤城街道(管委会)聘用的干部、职工等的子女“按居(租)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须提供单位证明、户口本、学生学籍信息表。
4、符合政策照顾条件对象的入学办法:
①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需提供原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和纳税大户、教育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驻仙部队现役官兵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和部队政治部门介绍信等。
③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和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④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鲤城街道(管委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子女,需提供《临时住宿登记表》、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和台胞证或港澳侨胞证等相关证明。
⑤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以及仙游县人民政府文件、企业、单位介绍信等证明。
⑥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应提供申请入学者户口本、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及相关协议、社区(村)单位证明等材料。
5、报名时间
凡符合以上(一)普及区招生对象条件及录取办法中1—4类的小学毕业生对象请持相关证件、复印件到学校报名。仙游二中、仙游一中城东校区报名时间:7月26日—28日,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6、录取办法
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招生人数,则采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工作由鲤城街道(管委会)教管办在街道纪工委和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全程跟踪监督下具体负责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剩余学位对象招生条件及录取办法
1、报名条件
(1)第一种情况
①父母或同一户口本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鲤城街道(管委会)辖区内拥有房产但尚未落户的小学毕业生对象,须提供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或安置协议,户口本、学生学籍信息表。
②整村搬迁的,须提供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协议或相关证明;户口本、学生学籍信息表。
(2)第二种情况:
在鲤城辖区内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①小学毕业生对象的父(母)在鲤城居(暂)住的须提供居(暂)住证(至报名时间连续一年以上,如换新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学籍信息表、户口本。
②小学毕业生对象的父(母)进城务工、经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至报名时间交满一年以上至今仍在交纳的)或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办证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学籍信息表、户口本。
(3)第三种情况:
小学毕业生对象父母在鲤城区域内暂住,打工的,需提供租房协议、暂住证或务工证明,学籍信息表、户口本。
2、报名时间与程序:凡符合以上剩余学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对象请持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仙游二中、仙游一中城东校区报名时间:7月26日—31日。由街道办事处、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认定、审核后备案。
3、录取办法: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三种情况先第一种后第二种再到第三种依次进行。落选的小学毕业生,在自愿和还存在未招满的公办学校的前提下,由街道统筹安排到未招满的公办学校就读。派位工作由鲤城街道教管办在街道纪工委和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全程跟踪监督下具体负责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仙游县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9日
2020年秋季鲤城街道城西中心小学、城东中心小学、实小分校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街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开公平公正,确保2020年秋季鲤城街道城西中心小学、城东中心小学、实小分校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人数
城西中心小学计划招生500人;城东中心小学计划招生400人;实小分校计划招生150人。
二、招生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
三、普及区招生对象条件及录取办法
(一)普及区招生对象
(1)在2019年 12月31日前落户城西中心小学、城东中心小学、实小分校普及区的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除缓学对象外),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县直、鲤城街道(管委会)机关正式干部、职工直系子女;本校教职工直系子女“按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须提供单位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鲤城街道(管委会)聘用的干部、职工等的直系子女“按居(租)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须提供单位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符合政策照顾条件对象的子女或直系亲属:
①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需提供原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纳税大户、教育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驻仙部队现役官兵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部队政治部门介绍信等。
③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
④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鲤城街道(管委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子女,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台胞证或港澳侨胞证等相关证明。
⑤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仙游县人民政府文件、企业、单位介绍信等证明。
(二)录取办法:当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则采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学学位,落选的适龄儿童,由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到未招满的公办学校就读。
四、普及区划分
(一)、城东中心小学:
(1)在2019年12月31日前落户鲤城街道东门、万福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关系在2019年 12月31日前落户在东二环(宝福街)以西;城福街以东;清源路以南区域内的新建楼盘(不含土寨双桥安置房)的适龄儿童。
(二)、城西中心小学:
(1)在2019年12月31日前落户鲤城街道十字社区、木兰社区、仙糖社区、白塔村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关系在2019年12月31日前落户仙糖路以西;仙书路以东;学府路以南区域内的新建楼盘的适龄儿童。
(三)、实小分校:
招收户籍关系在2019年12月31日前落户鲤城街道玉井、来洋社区及相关协议确定的适龄儿童对象。
五、剩余学位对象招生条件及录取办法(实小分校剩余学位招生方案由学校负责制定,报街道审批后执行)
(一)、参加剩余学位报名条件
第一种情况:
2020年1月1日及以后落户在城西中心小学、城东中心小学这、实小分校普及区的适龄儿童。
第二种情况:
父母或同一户口本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西中心小学、城东中心小学普及区内购房尚未落户的(含整村搬迁安置的)适龄儿童,必须提供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税务统一发票、不动产权登记证或安置协议及户口本。
第三种情况:
父母在城西中心小学、城东中心小学普及区内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①父(母)在普及区内有居(暂)住证的(至报名时间连续一年以上,如换新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须提供居(暂)住证、户口本。
②父(母)在普及区内进城务工、经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至报名时间交满一年以上,至今仍在交的)或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办证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以前,地址不明的,请到相关社区签字、盖章确认),户口本。
第四种情况
①父(母)在普及区内进城务工、经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至报名时间不满一年,至今仍在交的)或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办证截止时间2020年1月1日—5月31日,地址不明的,请到相关社区签字、盖章确认),户口本。
②父(母)在普及区内有居(暂)住证(至报名时间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居(暂)住证、户口本。
(二)、报名程序:符合上述情况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城东中心小学、城西中心小学报名,由街道办事处、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认定、审核后备案。
(三)、录取办法: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四种情况先第一种后第二种再第三种、第四种依次进行。派位工作由鲤城街道(管委会)在街道纪工委和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全程跟踪监督下具体负责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
六、报名时间
(一)8月2日—8月3 日由鲤城街道(管委会)与学校共同组织普及区内适龄儿童招生报名(即第三大点“普及区招生对象及录取办法”中(一)普及区招生对象)。 报名地点:在各自学校。
(二)剩余学位对象报名时间8月6日,报名地点:在各自学校。
(三)电脑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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