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南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2020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方案》(鲤政[2020]15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2020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
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请按仙招办文件通知执行,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仙游县招生委员会
2020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政〔2020〕152号
鲤南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秋季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方案
县招生委员会:
为了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鲤南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根据《关于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0〕5号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鲤南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义务教育“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各学校依法优先确保本招生片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一律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小学、初中入学招生考试。
2、坚持不超计划、不超规模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办法
(一)学前教育阶段招生
加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管理,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规范各幼儿园招生秩序和办园行为。幼儿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班生额25人(不超过30人)。鲤南镇辖区内的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由各幼儿园制定,征求乡镇意见,报县招生委批复后实施。各幼儿园应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及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儿童入园健康检查,2020年学前三年入园率需达到98%以上,全面缓解“入园难”问题,并逐步解决“入好园难”问题。
(二)一年级招生办法
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含)-2014年8月31日(含)出生)的儿童(除缓学对象外)100%按时、就近、免试进入小学就读;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进入小学阶段学习。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1、鲤南中心小学按照《2020年秋季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实施。 招收户籍在鲤南镇仙安社区、柳坑社区、横塘村、象坂村、瑞园村、霞苑村等6个村(社区)和仙安嘉苑楼盘的适龄儿童。镇、仙港工业园管委会本级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及在普及区内的其他镇直镇办单位干部子女和本校教职工子女及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计划招生11班550人。
2、仙游县第三实验小学(原平原小学)按照《2020年秋季仙游县第三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实施。招收鲤南平原村和万星幸福城购房户的适龄儿童。鲤南辖区内的在编在岗的县直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镇、管委会本级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及聘用的城管办、联防队、普及区内网格化人员的子女及在普及区内的其他镇直镇办单位干部子女和本校教职工子女及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计划招生4班200人。
3、仙游县第二实验小学按照《2020年秋季仙游县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实施。招收以公安机关2013年1月1日前户籍登记的玉田、玉塔、温泉村籍适龄儿童及按照《仙游县温泉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合作招商与投资建设补充协议》要求规定招收永鸿文化城住宅区购房户子女,计划招生7班350人。
4、兰溪第一小学按照《2020年秋季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实施,计划招生6班300人。
5、鲤南第三中心小学(原西埔小学)计划招生4班200人,招收西埔籍适龄儿童,剩余学位招收片区楼盘购房户(需持有楼盘房产证或凭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复印件);西埔辖区内个体经营户(需持有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营运证和经营门店门牌号复印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的务工证明包含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且交纳社保费证明)这三类对象,若上述三种对象的适龄儿童超过剩余学位,则由电脑摇号产生,之后还有剩余学位的报镇政府备案,由镇政府与社区、学校协调,统筹安排。
6、鲤南第二中心小学(原大坂小学)计划招生2班90人,招收大坂籍适龄儿童,剩余学位招收大坂辖区内个体经营户;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分流鲤南中心辖区内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这三类对象,若上述三种对象的适龄儿童超过剩余学位,则由电脑摇号产生,之后还有剩余学位的报镇政府备案,由镇政府与村、学校协调,统筹安排。
7、象运、象林、东山、下楼、涵井、圣泉等小学招收本村籍适龄儿童,剩余学位可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就学。
8、友谊学校计划招生1班45人,由镇政府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三)七年级招生计划和招生片区
1.招生计划:
①仙游一中永鸿校区计划招生9班450人,招收以公安机关2013年1月1日前户籍登记的玉田、玉塔、温泉村籍适龄儿童及按照《仙游县温泉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合作招商与投资建设补充协议》要求规定招收永鸿文化城住宅区购房户子女。
②友谊学校(仙游第三中学)按照《2020年秋季仙游县第三中学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实施,计划招生5班250人。
③第三华侨中学计划招生5班250人,东屏中学计划招生3班150人。
2.招生片区:
①仙安社区、柳坑社区、西埔社区、圣泉社区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友谊学校(仙游第三中学)招生。
②象运村籍、象林村籍、大坂社区籍、平原社区籍和万星幸福城购房户的适龄儿童毕业生由第三华侨中学招收。在未超过计划招生情况下,在第三华侨中学附近农民工子女经批准就近安排在该校就读。
③东山村籍、横塘村籍、象坂村籍毕业生可由东屏中学招生,也可由友谊学校(仙游第三中学)招生。
④瑞园村籍的小学毕业生可由第三华侨中学、东屏中学、友谊学校(仙游第三中学)分别招收。三所学校采取报名方式招生,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采取随机摇号安排。
⑤根据玉塔村、玉田社区、温泉村与永鸿文化城签定的协议,玉塔、玉田、温泉村籍的小学毕业生及永鸿楼盘的小学毕业生作为普及区由仙游一中永鸿校区招收。
⑥霞苑、下楼、涵井三个村小学毕业生建议县招委会按照往年一直以来的惯例,安排学校招收就学。
⑦按历史惯例龙华镇建华小学毕业生若愿意到第三华侨中学就读,由接收学校汇总后统一报县招生办审批。
⑧第三华侨中学、东屏中学、友谊学校(仙游第三中学)、仙游一中永鸿校区优先招收本招生片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剩余学位优先妥善安排招生片区外鲤南镇籍小学毕业生就学,仍有剩余学位再安排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在鲤南辖区内购房的业主子女就学。
(四)随迁子女就读
随迁人员子女就学。镇政府根据仙招委[2020]5号文件精神,保障随迁子女公平入学。
(五)三类残疾儿童入学
认真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入学宣传工作,组织发动残疾儿少到户籍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或到县特教学校学习,重度残疾孩子因身体无法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可“居家上学”,镇政府统筹安排重度残疾孩子户籍所在地学校负责“送教上门”服务,确保6-14周岁三类(智力、听力、视力)残疾儿少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以上,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六)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
按照莆田市教育局文件,从2023年开始,公办学校片区内的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的学位,即:一套房产自用于登记入学当年算起,在接下来的6年内,同一房产只能由同一户主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在施教区内就学。不符合“六年一户”政策,但户籍和房产(须在同一地址)在公办学校施教区的,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按照施教区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三、工作要求
1、镇政府、各村社区、各学校切实负起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的法定职责,在7月2日前把《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给文化户口在册的和未办理户籍登记手续的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
2、对缓学对象、各村应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办理缓学手续,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清晰明了,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
3、镇政府严格执行县招委会有关招生的文件有关规定,规范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组织工作。
4、为了确保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有序进行,各学校严格按照仙招委文件统一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报名工作。
鲤南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8日
抄送: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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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南镇党政办 2020年6月18日印发
2020年秋季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
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确保2020年秋季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仙招委[2020]5号、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持有鲤南中心小学普及区户籍或暂住在其普及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含)至2014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适龄儿童。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如遇超龄的,则应当提供当年镇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二、招生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在鲤南镇微信公众号“宜居鲤南”上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在接收完本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就学对象和符合政策照顾的适龄就学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的,接受符合条件的派位对象报名。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对未派到学位的,由鲤南镇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3.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及班生额,班生额原则上按照省定标准(每班不超过50人)执行;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通过派位等方式进行均衡编班。
三、招生计划
11个教学班,每班50人,计550人。
四、招生范围
招收户籍在鲤南镇仙安社区、柳坑社区、横塘村、象坂村、瑞园村、霞苑村等6个村(社区)和仙安嘉苑楼盘的适龄儿童。镇、仙港工业园管委会本级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及在普及区内的其他镇直镇办单位干部直系子女和本校教职工直系子女及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
五、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普及区学生入学办法
1、条件。凡属以下情况者,作为普及区学生安排入学:
(1)2019年12月31日前落户在鲤南仙安社区、柳坑社区、横塘村、象坂村、瑞园村、霞苑村(适龄就学对象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所有)和仙安嘉苑楼盘(适龄就学对象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所有)的适龄儿童。
(2)镇、仙港管委会本级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及在普及区内的其他镇直镇办单位干部子女和本校教职工子女。
2、普及区学生的具体认定、审核由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负责,对于有争议的由鲤南镇人民政府裁决。居民户口簿须标明与户主关系,适龄就学对象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同在户口簿内视为符合条件,投靠或挂户视为不符合条件。
3、报名时条件1(1)中,原籍在仙安社区、柳坑社区、横塘村、象坂村、瑞园村、霞苑村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原籍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村社区接收落户的证明;仙安嘉苑楼盘需提供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条件1(2)中,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2020年1-6月的工资表。
符合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要于7月28日-7月29日按规定报名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办理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超过报名时间,无提前申请,不予以补报。若学校学额已满,由鲤南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二)符合政策照顾条件对象的子女或直系亲属入学办法
1、条件。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属符合政策照顾的适龄就学对象:(1)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的子女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子女;(2)驻仙部队官兵子女;(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4)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普及区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子女;(5)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6)其它政策照顾对象。
2、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就学对象可按规定时间(7月28日-7月29日)到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报名入学。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1)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子女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子女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纳税大户相关证明材料,和县政府表彰的相关证明。(2)驻仙部队官兵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部队政治部门介绍信等。(3)符合政策照顾的军人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4)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子女提供户籍证明和台胞证或港澳侨胞证等相关证明。(5)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提供相关文件及介绍信等证明;(6)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相关文件及相关证明。
(三)剩余学位对象入学办法
1、入学条件
(1)第一种情况:2020年1月1日及以后落户在鲤南仙安社区、柳坑社区、横塘村、象坂村、瑞园村、霞苑村(适龄就学对象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所有)。
提供报名材料:
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村社区接收落户的证明
仙安嘉苑楼盘(适龄就学对象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所有)的适龄儿童。
提供报名材料:
房产证或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购房者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购房者、父母和学生本人页)
(2)第二种情况:
适龄就学对象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在鲤南中心小学普及区有住房的且持有普及区楼盘(龙翔新城、海亭嘉苑两个楼盘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有明确标注属于柳坑社区的,可到鲤南中心小学办理登记手续)的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持有普及区非商品房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提供报名材料:
1) 房产证或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 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 购房者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购房者、父母和学生本人页)
(3)第三种情况:
适龄就学对象父(母)在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普及区的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内务工一年以上者。
提供报名材料:
1) 务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 一年以上县社保中心打印的社保缴费流水账证明及企业开具的工资流水账证明
2、报名程序:符合上述情况的适龄就学对象可在7月28日-7月29日持相应材料到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报名,由学校组织人员认定、审核后,将审核材料报镇教管办备案审核。若对认定材料有异议,由镇教管办裁决;若适龄就学对象提供材料有不实之处,视同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录取办法:
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优先招收第一种情况(如果招生计划数无法满足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就学,则只在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中进行随机派位,之后的情况就学对象不再参加派位),第一种情况招满后还有剩余学位,继续招收第二种,以此进行这三种情况派位前后顺序。未派到学位的,在鲤南镇辖区内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派位工作由鲤南中心小学具体负责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参加,在县教育局和鲤南镇教管办、鲤南镇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派位地点在鲤南中心小学。
4、7月份招生结束后若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可考虑招收以下情况适龄儿童:
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持有2019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营运证和经营门店的门牌号复印件,目前仍在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普及区内经营或工作的。
提供报名材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营运证复印件
2)经营门店的门牌号复印件
六、招生时间安排
1、7月28日-7月29日,学校组织普及区内适龄就学对象和符合政策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符合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往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窗口报名,超过报名时间,无提前申请,不予以补报。
2、7月份招生结束,如还有剩余学位,继续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具体招生情况请及时关注鲤南镇微信公众号“宜居鲤南”和鲤南中心小学公告。
3、8月10日,鲤南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学位审核情况。
4、8月18日,县教育局和鲤南镇人民政府组织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在鲤南中心小学随机派位,并公告派位结果。对派位落选或未能参加派位的新落户适龄就学对象和随迁子女,由鲤南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统筹辖区其它学校安排就读。
5、8月31日,学校组织电脑随机编班和开学前准备工作。
6、9月1日-9月2日鲤南中心小学组织适龄就学对象入学注册。
凡经派位录取的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以上各种适龄就学对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若适龄就学对象提供的材料为虚假的,取消其就学资格。
2020年秋季仙游县第二实验小学
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确保2020年秋季仙游县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仙招委[2020]5号、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7个教学班,每班50人,计350人。
二、招生对象
持有仙游县第二实验小学招生片区户籍或暂住在其招生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含)至2014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适龄儿童。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如遇超龄的,则应当提供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三、招生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在鲤南镇微信公众号“宜居鲤南”上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在接收完本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就学对象和符合政策照顾的适龄就学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的,接受符合条件的派位对象报名。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对未派到学位的,由鲤南镇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3.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及班生额,班生额原则上按照省定标准执行;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应通过派位等方式进行均衡编班。
四、招生片区
1.户籍关系在2013年1月1日前(以公安机关户籍登记为准)迁入鲤南镇玉田社区、玉塔村、温泉村、温泉库区移民区的适龄儿童
2.根据2014年5月永鸿集团与仙游县政府签订协议并结合仙招委【2020】5号文件,永鸿房地产购买房产且其户籍在2019年12月31日前迁入普及区的购房户子女。
3.普及区内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子女。
4.根据2014年5月永鸿集团与仙游县政府签订协议并结合仙招委【2020】5号文件,在永鸿房地产购买房产且已入住的永鸿房地产购房户子女。
5. 根据2014年5月永鸿集团与仙游县政府签订协议并结合仙招委【2020】5号文件,在永鸿房地产购买房产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前的购房户子女。
6. 根据2014年5月永鸿集团与仙游县政府签订协议并结合仙招委【2020】5号文件,在永鸿房地产购买房产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之后永鸿房地产购房户子女。
7.政策照顾对象。
8. 在鲤南镇玉田社区、玉塔村、温泉村工作或暂住(以暂住证为准)在鲤南镇玉田社区、玉塔村、温泉村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招生片区学生入学办法
1.户籍迁入普及区招生对象入学办法
户籍关系在2013年1月1日前或后(以公安机关户籍登记为准,如有换证,需提供旧户口本)迁入鲤南镇玉田社区、玉塔村、温泉村、温泉库区移民区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村、社区证明,温泉库区移民区子女需另提供移民办证明、入户证明,村委证明,如未入户提供可落户相关证明。
2.2014年5月永鸿集团与仙游县政府签订协议并结合仙招委【2020】5号文件,在永鸿房地产的购房户子女(按有关规定执行)。报名时需提供:(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永鸿房地产的购房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3)永鸿房地产购房的国家统一正式税务发票。
3.公办学校在岗的教职工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证明材料;父(母)所在的单位编制证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1-6月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4.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入学办法
(1)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属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①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的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②驻仙部队现役官兵子女;③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④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仙游县第二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直系子女;⑤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⑥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2)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于7月31日到仙游县第二实验小学报送相关材料,由仙游县第二实验小学审核、汇总,报鲤南镇统筹安排。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①纳税大户法人代表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县政府表彰的相关证明材料。②驻仙部队官兵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士官证原件复印件、驻仙部队介绍信、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等。③符合政策照顾的军人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等。④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子女提供:a、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b、能证明子女年龄的出生证等材料,c、能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身份的材料,d、监护人户籍证明材料或房产证明材料。⑤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相关文件及介绍信等证明材料。
5.在鲤南镇玉田社区、玉塔村、温泉村工作或暂住(以暂住证为准)在鲤南镇玉田社区、玉塔村、温泉村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方可报名:
(1)适龄就学对象父(母)在仙游县鲤南玉田社区、玉塔村、温泉村持有暂住证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的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及社保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务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
④由县社保中心开具的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
⑤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⑥务工人员提供近半年由银行开具的工资流水账单。
(2)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持有2020年5月31日前(含31日)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营运证,目前仍在仙游县鲤南玉田社区、玉塔村、温泉村内经营或工作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营运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店面正面照片一张,经营门店的门牌证及复印件;
③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招生片区学生入学资格的具体认定、审核由仙游县第二实验小学负责,对于有争议的由鲤南镇人民政府审定。
6.报名程序:符合学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可在7月31日—8月2日持相应材料到仙游县第二实验小学报名,预先登记,逾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要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子女派位资格。报名材料由学校组织人员认定、审核后,将审核材料报县教育局备案。
7.录取办法: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优先招收第一种情况(如果招生计划数无法满足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就学,则只在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中进行随机派位,之后的情况就学对象不再参加派位),第一种情况招满后还有剩余学位,继续招收第二种,以此进行这八种情况派位前后顺序。以上八种情况未派到学位的,在鲤南镇辖区内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派位工作由仙游县第二实验小学主持,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鲤南镇政府与县教育局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公布。
(三)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
按照莆田市教育局文件,从2023年开始,公办学校片区内的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的学位,即:一套房产自用于登记入学当年算起,在接下来的6年内,同一房产只能由同一户主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在施教区内就学。不符合“六年一户”政策,但户籍和房产(须在同一地址)在公办学校施教区的,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按照施教区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六、招生时间安排
1. 7月31日-8月1日,学校组织片区内适龄就学对象招生报名(报名地点在仙游县第二实验小学);
2.8月1日-2日,符合剩余学位的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往仙游县第二实验小学窗口报名。
3.8月18日,学校公布招生结果,招生工作截止。
4.8月31日,学校组织电脑随机编班和开学前准备工作。
5.9月1日-9月2日仙游县第二实验小学组织适龄就学对象入学注册。
2020年秋季仙游县第三实验小学
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确保2020年秋季仙游县第三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仙招委[2020]5号、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持有鲤南平原村普及区户籍或暂住在其普及区和万星幸福城购房户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含)至2014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适龄儿童。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如遇超龄的,则应当提供当年镇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二、招生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在鲤南镇微信公众号“宜居鲤南”上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第三实验小学在接收完本普及区户籍适龄就学对象和符合政策照顾的适龄就学对象后,如还有剩余学位的,接受符合条件就近符合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报名入学。
3.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及班生额,今年计划招生4个班,班生额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每班不超过50人)执行。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应通过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进行均衡编班。
三、招生范围
招收鲤南平原村和万星幸福城购房户的适龄儿童。鲤南辖区内的在编在岗的县直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镇、管委会本级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及聘用的城管办、联防队、普及区内网格化人员的直系子女及在普及区内的其他镇直镇办单位干部直系子女和本校教职工直系子女及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
四、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普及区学生入学办法
1、条件。凡属以下情况者,作为普及区学生安排入学:
(1)户籍在鲤南平原村的适龄就学对象。
(2)万星幸福城购房户的适龄就学对象(适龄就学对象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所有)。
(3)鲤南辖区内的在编在岗的县直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镇、管委会本级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及聘用的城管办、联防队、普及区内网格化人员的直系子女及在普及区内的其他镇直镇办单位干部直系子女和本校教职工直系子女。
2、普及区学生的具体认定、审核由仙游县第三实验小学负责,对于有争议的由鲤南镇人民政府裁决。居民户口簿须标明与户主关系,适龄就学对象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同在户口簿内视为符合条件;投靠或挂户视为不符合条件。
3、报名时条件1(1)(2)中,原籍鲤南平原村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万星幸福城购房户的适龄儿需提供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复印件。条件1(3)中,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及2020年工资表。
符合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要于7月28日-7月30日按规定报名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县第三实验小学办理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学校学额已满,由鲤南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和鲤南镇人民政府,由鲤南镇人民政府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二)符合政策照顾条件对象的子女或直系亲属入学办法
1、条件。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属符合政策照顾的适龄就学对象:(1)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的子女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子女;(2)驻仙部队官兵子女;(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4)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仙游县第三实验小学普及区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子女;(5)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6)其它政策照顾对象。
2、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要于7月28日-7月30日按规定报名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县第三实验小学办理手续。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1)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子女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子女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纳税大户相关证明材料,和县政府表彰的相关证明。(2)驻仙部队官兵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部队政治部门介绍信等。(3)符合政策照顾的军人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4)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子女提供户籍证明和台胞证或港澳侨胞证等相关证明。(5)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提供相关文件及介绍信等证明;(6)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相关文件及相关证明。
(三)剩余学位对象入学办法
1、入学条件
⑴第一种情况:
户籍在仙游县第三实验小学普及区内,但属于“寄户”、“挂户”的,能够提供居民户口簿的适龄就学对象。
(2)第二种情况:
按“就近入学”原则,附近村落的适龄就学对象。
(3)第三种情况:
父母在仙游县第三实验小学普及区内工作或经营且暂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报名程序: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适龄就学对象于7月28日-7月30日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县第三实验小学办理手续,报满为止。由学校组织人员认定、审核后,将审核材料报镇教管办备案。若对认定材料有异议,由镇教管办裁决;若适龄就学对象提供材料有不实之处,视同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
按照莆田市教育局文件,从2023年开始,公办学校片区内的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的学位,即:一套房产自用于登记入学当年算起,在接下来的6年内,同一房产只能由同一户主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在施教区内就学。不符合“六年一户”政策,但户籍和房产(须在同一地址)在公办学校施教区的,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按照施教区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五、招生时间安排
1、7月28日-30日,学校组织普及区内适龄就学对象和符合政策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符合剩余学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往仙游县第三实验小学窗口报名。
2、8月18日,公布招生录取名单,招生工作截止。
3、8月28、29日,学校组织入学注册。
4、8月30日,学校组织电脑随机编班。
仙游第一中学永鸿分校2020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秩序,按照《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仙招委【2020】5号)及鲤南镇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基本原则
1. “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学校招生招收以公安机关户籍关系2013年1月1日前的玉田、玉塔、温泉籍适龄儿童及永鸿国际文化城购房户直系子女,普及区内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直系子女。在未超过计划招生情况下,招收鲤南镇调剂邻近村村民直系子女、片区内随迁子女、农民工子女及经商者子女。
2.不超计划、不超规模原则。
严格按照县招生委员会批复的招生方案招生。招生数要按县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执行,不得超计划、超规模、提前招生。严格学籍管理,控制班生规模,统筹安排,不得出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学校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等情况要通过校公示栏等对外公布,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普及区招生对象
1、玉田社区、玉塔村、温泉村适龄儿童及本校在岗在职的教职工子女。
(1)条件:学校招生招收以公安机关2013年1月1日前户籍登记的玉田、玉塔、温泉籍适龄儿童及本校在岗在职的教职工子女。
(2)需要材料:学籍信息卡、户口本复印件。
2、永鸿业主适龄儿童
(1)条件:2014年5月永鸿集团与仙游县政府签订协议并结合仙招委【2020】5号文件:在永鸿房地产的购房产子女(按有关规定执行)。
(2)需要材料:学籍信息卡、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永鸿房地产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永鸿房地产购房的国家统一正式税务发票。
(二)、政策照顾招生对象
(1)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属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①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的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②驻仙部队现役官兵子女;③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④护人户籍或房产在仙游第一中学永鸿分校招生片区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子女;⑤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⑥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2)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①纳税大户法人代表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县政府表彰的相关证明材料。②驻仙部队官兵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士官证原件复印件、驻仙部队介绍信、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等。③符合政策照顾的军人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等。
(三)、剩余学位招生顺序
1、鲤南镇协调临近村村民子女
(1)条件:鲤南镇人民政府调剂的附近村村民子女。
(2)需要材料:移民办证明、学籍卡、户口本复印件。
2、随迁子女、务工人员及经商子女
(1)条件:在鲤南镇玉田社区、玉塔村、温泉村的随迁子女、务工人员子女及经商子女。
(2)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依据,没有居住证的,参考缴纳社保、工商营业执照等(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三、录取办法:
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情况,先第一种后第二种再第三种次序进行(例如招生计划数无法满足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就学,则只在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中进行随机派位,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就学对象不再参加派位,以此类推)。派位工作在鲤南镇人民政府监督下由仙游一中永鸿分校主持及具体负责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对外公布。
四、招生时间安排
1、7月26日,学校组织普及区招生对象报名。
2、7月27日,政策照顾招生对象报名。
3、7月28日,如还有剩余学位,则组织鲤南镇协调临近村直系子女招生对象报名。
4、7月29日,如还有剩余学位,则组织随迁子女、务工人员及经商子女子女招生对象报名。
五、新生录取
8月20日我校凭新生录取名册和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等材料到县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
六、组织入学
8月29-30日通过短信、电话通知新生入学注册,并做好编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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