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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学生资助体系解读

来源:仙游今报 时间:2018-03-12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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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学生资助体系解读 

   一、学前教育阶段

  资助范围: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

  资助对象: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占在园人数的3%左右。

  资助类别:分二档。一档对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下简称四类兜底对象),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二档对象: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资助标准:一档每年每生2000元;二档每年每生10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

  国家资助项目(一)

  资助项目:免除学杂费。

  资助范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国家资助项目(二)

  资助项目:免费提供教科书(含正版学生字典)、作业本。

  资助范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

  国家资助项目(三)

  资助项目:免住宿费。

  资助范围:城乡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

  国家资助项目(四)

  资助项目: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和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范围:农村和城乡公办寄宿制学校。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低保(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低保(含特困人员)寄宿生。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年每生1000元、初中每年每生1250元。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国家资助项目(一)

  资助项目:免学杂费。

  资助范围:经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

  资助对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兜底对象。

  资助标准:每年每生补助1600元。民办学校学费高于补助的部分可以向学生收取。

  国家资助项目(二)

  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经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

  资助对象: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高在校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人数的10%左右。

  资助类别:分二档。

  一档对象:四类兜底对象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二档对象: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一档每年每生3000元;二档每年每生1700元。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国家资助项目(一)

  资助项目:免学费。

  资助范围:依法批准设立的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补助标准:全日制涉农专业每生每年2400元,对省属学校非涉农专业每生每年2600元, 省属以外学校非涉农专业每生每年2100元。对全日制艺术类专业学生、医药卫生院校全日制医学卫生类专业学生、技工学校的数控机床加工、模具设计制造与维修、电气工程等全日制高级技工专业(仅指高中起点两年制)学生,省属学校由省级财政按每生每学年分别为4800 元、3200元、3800元补助,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省属以外学校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3600元、3000元、3200元,由省与市、县共同分担。民办学校学费高于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补助的部分可以向学生收取。

  国家资助项目(二)

  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生。

  资助对象:涉农专业、四类兜底对象学生,资助比例扣除涉农专业后按在校生的10%确定(但必须确保兜底对象)。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五、高等教育阶段

  国家资助项目(一)

  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

  资助对象:研究生、本专科、预科生。

  资助标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补助1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年补助6000元;本专科特困生(含四类兜底对象)按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一般贫困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

  办理流程:无固定工作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都享受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学期初,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四类兜底对象学生同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

  国家资助项目(二)

  资助项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资助范围: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其中国家奖学金的对象为表现优异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资助标准: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20000元,本专科每生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办理流程: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由就读高校负责推荐、评审工作,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国家资助项目(三)

  资助项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资助范围: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

  资助对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

  资助标准:博士、硕士奖励标准分别不高于1.8万元、1.2万元。

  办理流程:根据各校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通过校级评审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国家资助项目(四)

  资助项目: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性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贷款范围: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

  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研究生、预科生。

  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经办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目前仅支持部分县市),学生自主选择。

  贷款时间:每年7月1日至10月15日。

  贷款地点: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经办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等,主要由有关高校对接合作银行。

  贷款时间:每年开学初。

  办理流程:学生携带身份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等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国家资助项目(五)

  资助项目:绿色通道。

  资助对象:所有全日制高等学校均开通了“绿色通道”,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校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办理流程:学生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国家资助项目(六)

  资助项目:服兵役学费国家资助及退役考录生学费资助。

  资助对象: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复学的学生;退役后一年,通过高考重新考入高校学校的学生。

  资助标准: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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