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政办〔2010〕77号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加强我县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结合本次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再次对全县民办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这次清理,进一步摸清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托儿所、幼儿园管理条例》、《福建省举办幼儿园(班)基本条件》的要求,鼓励一批符合安全要求且具备办学条件的民办幼儿园申报评估,取缔一批不符合办学条件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办幼儿园,使我县幼儿园办学得到进一步规范,幼儿保育保教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摸底阶段(
(二)清理整顿阶段(
(三)全面验收阶段(
三、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事关我县幼儿园的布局调整,事关我县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事关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清理整顿幼儿园工作,确保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明确责任,通力协作。公安部门要为清理整顿工作保驾护航,对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要给予严厉打击;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要做好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安全情况监督管理;消防部门要指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民办幼儿园不得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能整改的责令其整改,不能整改予以查封停止使用;卫生部门要做好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无证经营者予以严肃查处;工商部门要做好幼儿园营业执照的核准工作,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建设部门要做好幼儿园的园舍安全检测工作,检查是否符合城镇建设规划,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城镇建设规划的幼儿园要依法拆除;物价部门要对幼儿园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收费行为予以重处;教育部门要指导中心小学办好中心幼儿园,并抽调人员集中力量,搞好检查指导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对被责令停办的民办幼儿园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同时要加强辖区内中心幼儿园建设,不断增加投入,努力改善中心幼儿园的办学条件。
(三)精心部署,加强领导。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全程参与,抽调的人员要认真负责,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按时完成清理整顿工作任务,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民办幼儿园属地管理制度
民办幼儿园是我县幼儿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各乡镇(街道)学校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指导,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的民办幼儿园,纳入所在乡镇(街道)教育管理范畴。各乡镇(街道)组织的对公办学校的各种检查活动,应把民办幼儿园纳入其中,特别要对县联合执法中查封取缔的民办幼儿园进行跟踪检查。各民办幼儿园应服从乡镇(街道)的地方管理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
二0一0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 幼儿园 清理整顿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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