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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民办幼儿园定级评估和年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9-11-1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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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莆教初幼〔201917号)和莆田市教育局年检文件及《仙游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仙游县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仙教〔2019〕249  )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我县民办幼儿园定级评估和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组织

各中心小学要成立民办幼儿园年检领导小组,负责对所属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初检。

二、定级评估和年检对象

凡经县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在我县范围内举办的各类民办幼儿园,均应接受定级评估和年检。

三、定级评估和年检内容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民办幼儿园及其举办者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健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基层组织。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校园和谐、稳定,没有发生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影响稳定事件。

2.组织机构设置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建立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制定幼儿园章程。董事长、董事成员、幼儿园章程变更或修改后及时报备。园长符合规定任职条件,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幼儿园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办学内容、办学地点等登记事项变更,按规定履行手续,并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建立以幼儿园章程为基础的配套管理制度,完善民办幼儿园管理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教学、幼儿管理、后勤保障、消防、食品安全卫生、人事、财务、档案、印章管理等相关制度,并得到落实。妥善处理幼儿退学退费问题,维护师生利益,畅通申诉渠道。

3.师资队伍建设。按要求建立一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聘请教师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民办幼儿园与教师签订规范的聘任合同,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待遇,并按规定为教师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4.规范办学。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幼儿园名称、学校类型、办学地址、办学内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办学行为规范,严禁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招生简章和广告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现有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符合校舍安全要求的)、教玩具、图书资料册数等各项办学条件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标准,并与幼儿园现有办学规模相适应。

5.落实法人财产权。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要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保证办学经费有可靠稳定的来源,不得抽逃出资、挪用办学经费和违规提取回报。民办幼儿园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资产、办学收益等分别登记建账。举办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幼儿园,其举办者或举办者的代表在幼儿园工作的,应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领取工资、奖金、福利,除此之外,举办者或举办者的代表不得从幼儿园获取其他收入。举办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幼儿园,取得合理回报的办法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6.财务管理。依法设立会计机构,按要求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职财会人员。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按照市县(区)价格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进入民办幼儿园账户,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董事会集体审核决定。民办幼儿园应将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7.卫生保健管理。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幼儿园要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并落实传染病防控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和晨检制度,对因病缺勤幼儿进行追踪记录,制度上墙;有专门的疫情报告联络人员;在幼儿园一楼设立明亮宽敞、通风的卫生保健室,配有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添置必备外伤药及非处方类药品,每个班级配备小药箱,配备体温计、外伤药及非处方类药品;幼儿园入园前应进行全面体检,身高、体重、视力每学期测量一次,建立健康档案,每年都要对幼儿进行身体发展监测,幼儿身体发育正常,体重 、身高达标50%以上,预防幼儿近视眼和常见疾病防控,教室灯光照明、黑板、多媒体等电了产品合理利用,确保幼儿用眼健康。

入托入学接种查验管理:接种查验作为幼儿入园的硬件条件之一(入园提供医疗机构接种证明),幼儿园需以班级为单位,收集接种证复印件,班主任根据复印件对本班幼儿园的接种情况进行查验,造册登记表,对漏种的幼儿,开具“补种/漏种通知单”到就近医院进行补种,收集“补种回执单”归档,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对接种查验工作进行汇总,上报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接种率达100%。

幼儿园饮用水管理:成立幼儿园饮用水管理领导小组,完善饮用水管理制度,并上墙;有专职饮用水管理人员,并持有健康证明,定期体检;幼儿园需饮用自来水,提供水质监测报告或自来水缴费发票证明等。

幼儿园食堂管理:成立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各种岗位制度;建立食堂采购台账,落实消毒、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泔水回收(需将当天食堂产生的食品废弃物、泔水统一收集送至指定的收集处理站销毁)制度并有规范登记记录;制定食物中毒防控方案、预案和应急预案;食堂功能间合理宽敞明亮,规范操作;从业人员、教师、保育员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等人员必须持有仙游县医疗机构健康证明;消毒设备齐全,并投入使用,对食堂餐具、幼儿餐具(包括教室、寝室、大中小型玩具、被褥、两杯两巾等进行分类消毒),并有规范的登记记录;有开展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及食堂食品原料“一品一码”追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注册账号并及时上传当天食品原料信息。

幼儿卫生习惯培养及活动情况:合理膳食营养均衡,能根据不同季节制定菜谱,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需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表,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保证幼儿在园有2小时的活动时间,其中户外体育运动时间1小时;为幼儿提供安全、便利的自由饮水设备,不得私自携带水杯和食品入园;为幼儿至少每人配备两杯两巾,巾杯每日消毒;使用流动水洗手,女生按10:1的比例配备蹲位,男生按15:1的比例配备蹲位或设置2-3米左右沟槽式便池和小便池,厕所为水冲式;一年内无发生严重事故(长期骨折、缝针3CM、食物中毒、走失、触电、将异物放入耳朵、眼、鼻、口内引起窒息或其他严重后果)。

8.安全管理。安全队伍:幼儿园要设立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门卫,配齐配强安全保卫干部和专(兼)职保安员(200人以下的幼儿园,专(兼)职保卫人员不少于1名;200人以上的,每增加200人,专(兼)职保卫人员各增加1名);保安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并持证上岗;保安员上岗执勤应着保安服装,配备安保器械(八大件: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安全钢叉)和应急处置装备,并熟悉使用方法;每学期不少于2次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业务培训;为学生投保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

安全防范: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门禁管理制度,设置门卫室或保安室,室内有关制度上墙,安装有连入110接警中心的一键式报警装置,安保设备、器械、表册齐全,卫生整洁;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的查验、登记制度,台账齐全;重点、要害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图像储存不少于30天;有严格的接送登记制度和人员进出身份识别措施,在出入口等场所和重要部位有采取必要的实体防护措施。

应急处置: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修订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园伤害、防暴力恐怖等各类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将安全演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每季度不少于1次,做到教职员工、学生全覆盖,材料归档完整;实施安全法制教育课程,安全法制教育课程每年不少于12个课时。

设备设施:幼儿园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符合安全条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园舍安全检查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每次检查应按要求进行台帐记录,存档备查;园内无危房、危墙、危坎,具有危险性的设施设备、场所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栏。每月开展1次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安全检查登记表,有检查项目、时间、内容和检查人员等,对检查中发现的每一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检查发现问题有落实整改措施和指定专人抓落实,落实后有反馈记录。安全管理台账内容齐全,分类科学,整理规范,查阅方便。

消防管理:严格执行《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足额配备,摆放规范,标志清晰,专人管理,无过期产品;所有教职员工会使用灭火器;保持消防、供水通道畅通,无违规占用疏散通道,无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无随意埋压、圈占、挪用、损毁、移动、拆除消防栓或涂抹、粘贴、遮挡消防标识,无对安全出口进行上锁;灭火报警装置无缺损,处正常工作状态,校园内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教室楼道、宿舍通道等人员密集场所有应急照明装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明显,保持“安全出口”标志常亮、畅通;园内水、电、气及各项基础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配电间加装绝缘垫、防鼠网,配电箱专人管理呈锁闭状态;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投入使用的建筑物通过消防验收。

制度健全:依据《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学生集体活动审批报备制度,大型活动、外出活动或重要活动,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建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和工作台账,有明确的组织者和责任人。

交通管理:不使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幼儿;配备校车的幼儿园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办法》规定,建立并落实校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严格按照审批路线运行;加强维护保养和安全检验,安装校车GPS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巡查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校车驾驶人资格符合规定要求,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定期组织驾驶人、照管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教育,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校内车辆停放规范,设有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等安全警示牌。

9.幼儿园收费应按照《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要求执行。保育教育费应实行公示制度。

四、定级评估和年检程序

(一)年检程序

1.自检:自2019年11月份起,各民办幼儿园必须主动按照年检内容要求,认真进行自检并写出自检报告及填报《仙游县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自评得分,报所属中心小学,并做好迎接初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2.初检:各中心小学在接到各民办幼儿园自检报告及其《仙游县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需有幼儿园的自评得分)后,由民办幼儿园年检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民办幼儿园依据《仙游县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进行初检,《仙游县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总分100分,《标准》评估综合得分70分(含)以上,年检评估结果为合格;《标准》评估综合得分70分以下,年检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并对该幼儿园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各中心小学对初检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填写《仙游县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初评得分并在其自检报告上签字、盖章;对个别办学条件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办学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的民办幼儿园,初检为不合格,填写《仙游县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初评得分并在其自检报告上签字、盖章,并撰写初检报告。

上报材料要求:各中心小学要在2019年12月5日前将各民办幼儿园的自检报告、《仙游县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需有幼儿园自评得分和中心小学初评得分)、初检报告报县教育局初幼教股。

3.定级评估和年检。县教育局将于12月中旬起对各乡镇(街道)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定级评估和年检工作,对个别办学条件差,办学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的民办幼儿园,予以暂缓确认,并限期整改(一般期限为一学期),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将视其具体情况予以减少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或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将定级评估等级和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未经定级评估和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下年度不得招生。

(二)定级评估程序和结果认定

依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莆教初幼〔201917号)精神,结合年开展民幼儿园估定工作,评估程序、评估结果认定和管理制度按(莆教初幼〔201917号)执行,具体评估标准见《仙游县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

五、工作要求

1.各民办幼儿园要认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省、市、县等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幼儿园领导和教职员工对定级评估和年检工作的认识,积极主动做好自检工作。

2.各中心小学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专人负责。要认真指导各民办幼儿园做好自检工作,并及时依法对所属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初检,同时做好年检初检工作总结与上报工作。

3.各中心小学必须把上一年度年检的整改项目作为本年度年检的必查项目,务必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附:1.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莆教初幼〔201917号)

    2. 仙游县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

仙游县教育局

2019年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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