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民政局关于下拨12月份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根据《仙游县民政局 仙游县卫生局关于开展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的通知》(仙政民〔2012〕39号)和《仙游县民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城市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的通知》(仙政民〔2012〕352号)文件精神,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因个人信息与新农合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匹配不一致,导致无法进行“一站式”服务的,可直接按原渠道到县民政局报销医疗费。现下拨第12月份医疗救助资金12.1923万元(具体详见附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要管好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确保资金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完善资金支付和发放管理。
二、做好医疗救助资金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医疗救助资金发放的公示制度。
附件: 1.2016年12月份各乡镇低保户住院药费报销花
名册(农村、城市)
仙游县民政局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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