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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5-31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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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市管〔2018〕61号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食品

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股、室、所、队、台、中心:

按照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强化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着力排查和治理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中的风险隐患,提升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局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整治和规范一批风险隐患突出的小作坊,引导和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规范取证,打击和取缔一批生产条件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树立一批示范标杆进一步完善小作坊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一是历次检查发现生产加工条件恶劣、安全隐患较大的小作坊;二是媒体曝光存在突出问题的产品加工小作坊,如近期曝光的白酒问题;三是生产高风险食品的小作坊;四是生产相对集中、区域性产量较大、产品销售范围较广的小作坊。

(二)重点区域:即城区、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生产集聚区。

(三)重点问题:重点检查其原辅料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卫生条件、添加剂使用等情况。特别关注非法添加问题,如媒体曝光的鸭血添加甲醛、猪血添加明矾

三、工作任务

各单位要组织监管执法力量,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状况和风险隐患的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风险、突出重点、综合施策,集中开展专项整顿。重点要做好四项工作:

(一)明底数。结合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了解状况,掌握风险。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新设立、搬迁或关停的小作坊,要及时更新完善档案信息,确保底数清、对象明,并于6月7日前上报辖区内小作坊名单(含已取得核准证的小作坊名单),以附件2表格格式上报。对本辖区未纳入莆田市前三批小作坊允许加工食品目录但属于当地量广面大、与当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或属于地方传统特色的小作坊食品,再次全面进行梳理分类汇总,并及时将拟新增的小作坊允许加工食品目录汇总报送县局。      

(二)查无证。一要坚持分类整治的原则,对纳入目录管理、尚未取证的小作坊,严格实施限期取证;对生产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未取证小作坊,严格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进行查处;对生产传统低风险食品的尚未纳入目录管理的其他小作坊,严格建档登记,尽快纳入目录,强化监管。二要发挥市场倒逼作用。禁止食堂、学校、超市、集贸市场经营使用无证的小作坊食品,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进而倒逼小作坊取证。三要结合地方实际,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及时研究增扩辖区小作坊食品管理目录,推动更多的小作坊规范取证。新制定发布的小作坊食品管理目录将对纳入目录小作坊的最迟取证时间进行规定,同时明确要求对逾期未取证的小作坊要实施无证查处。

(三)端窝点。要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严惩违法犯罪,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料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生产《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明确禁止生产的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饮料、即食罐头、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保健食品以及国家和本省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小作坊,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要强化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查办。

(四)抓创建。围绕示范创建加快推进小作坊规范取证。要按照《关于印发仙游县2018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及考核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83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小作坊示范创建活动,按期完成全2家示范小作坊的创建目标。同时,要结合示范创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积极氛围,帮扶推动具备条件的目录内的小作坊加快取证进程,以示范促规范,实现小作坊取证数的新突破。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上旬前)

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措施安排。要及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确保全工作步调一致,专项工作整齐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11月上旬)

各单位要按照重点任务要求,采取分区划片、包干到人的方式,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整治。各单位要综合应用抽检、快检等技术手段,加大对小作坊食品的抽检力度。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底前)

重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成效和创新举措的总结,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分析研判,制定改进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工作总结于11月19日前报送县局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是践行“四个最严”、落实“四有两责”的具体措施,是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同时,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集聚多部门合力,共同加大对小作坊的治理整顿力度,全面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

(二)严惩重处,标本兼治。专项整治要充分体现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对危害人身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各地要充分认识小作坊专项整治是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要在集中整治规范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探索建立更加切实有效的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真正破解小作坊监管难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专项整治,加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抓好《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适时开展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促进从业人员知识水平提升和主体责任意识增强。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重点宣传整治行动的措施和成效,扩大整治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四)及时报送,定期通报。此次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将列入省局“千分制”和市局、县局年度考评的重点考核事项,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采取领导带头、“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对辖区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工作信息的汇总报送,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同时,自20186月起,每月23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新取证小作坊名单(附件2)。11月19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并同时报送2篇小作坊专项整治典型案例(附件3)。

 

附件:1.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2.新取证小作坊名单

3.典型案例报送格式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9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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