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市管〔2018〕76号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用植物油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所、队、台、中心:
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组织食用植物油问题查处中发现,部分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存在着进货查验不落实、生产过程管理不到位、台账记录不完善、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莆食药食生函【2018】59号)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和要求
专项整治时间为2018年6月至7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8年6月底前,全县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完成自查并向各单位上报自查情况;
(二)2018年7月1日至7月14日,各单位要至少对辖区内50%以上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
(三)2018年7月14日至7月24日,县局在各单位检查的基础上,抽查至少10%以上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也将适时开展督查。
(四)2018年7月27日前,各单位要及时向县局食品监管股报送工作总结和《2018年食用植物油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见附件),重要情况请及时报送。
二、整治重点
(一)检查整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过程台账记录以及出场检验制度情况,重点整治无进货查验记录,进货查验记录格式不完整、内容缺失;无生产投料记录,或投料记录不完整;未进行出厂检验,或出厂检验缺少项目、不符合出厂检验要求等问题。
(二)检查整治标签标识情况。检查企业成品的标签标识是否与实际生产情况相一致:检查成品库中产品的标签标识以及包材库中的标签标识,对比原料使用(灌装)记录和产出比,看配料成分标识有无虚假、欺诈信息;对于标签特别强调了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成分的,是否按相关标准规定真实标示所强调的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对于配料使用了大豆油、玉米油或菜籽油的,要查看是否按照规定对含有转基因的产品原料如实标注。
(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在专项整治中要采取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全过程包括原料验收、生产过程、产品检验、产品销售、人员设备等信息,对物料来源、加工过程和产品去向、数量等信息,确保记录真实、可靠、所有环节可有效追溯。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监督企业深入排查问题原因,限期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2018年食用植物油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4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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