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市管〔2018〕140号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2018〕4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莆田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莆教安〔2018〕23号)的文件要求,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立即行动,进一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通知》部署,结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莆教安〔2018〕23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围绕《通知》五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结合辖区实际,立即组织本辖区所有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校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者(包括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为期一个月全面监督检查,特别是要把近3年来发生食品中毒事故的学校和供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督查检查和整改落实力度,严防严控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用餐安全。
二、强化监督,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要严格按照省局印发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要求,对照《通知》要求开展的“五个查”,督促学校食堂及供校餐饮服务切实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自查自评情况。要依据省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修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或督促学校及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单位法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和操作规范的宣传培训,并按要求落实培训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力推动学校及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三、部门协作,形成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要加强与教育、公安、城市管理、卫生等部门配合与协作,积极推动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校园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建立部门间联查联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整体合力。
四、创新方式,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各单位要在学校食堂及供校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推进“放心食堂”、“放心餐厅”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堂软硬件改造和提升,全面实现年底前全县公立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的目标和任务。要大力在学校幼儿园食堂推行“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年底前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纳入“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切实通过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
各单位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包括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工作统计表,请于2018年10月12日前报送县局餐饮监管股。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3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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