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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

来源: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9-11-1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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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小作坊监管工作档案,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现就小作坊普查建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建档内容

  (一)县局负责指导全县的小作坊普查建档工作,建立全县的小作坊名库,定期汇总统计小作坊总体情况。

  (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具体负责小作坊普查建档和动态管理,按照要求逐一填写《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信息登记表》(附件1)。

  (三)县局应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小作坊普查建档基础上,密切与执法机构联系,归集小作坊基本信息、小作坊核准情况、日常检查结果、行政处罚情况等信息,逐一建立完善小作坊监管工作档案,并在全省小作坊监管信息化平台建成后,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普查建档对象 

  在年度普查周期内,小作坊建档率要达到100%,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此次普查建档的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规模较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不包括食品现场制售)的生产者。

  三、普查建档时间

  2019年12月17日前完成。

  四、普查建档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村)的沟通协作,发挥辖区网格员、协管员的作用,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小作坊普查建档工作。省、市、县市场监管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普查建档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二)各单位要按照《仙游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全县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仙食安办〔2019〕6号)文件要求,将此次小作坊普查建档工作与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有机结合,加强巡查、排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

  (三)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2)汇总辖区小作坊信息,并于12月17日前报送县局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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