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小作坊监管工作档案,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现就小作坊普查建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建档内容
(一)县局负责指导全县的小作坊普查建档工作,建立全县的小作坊名库,定期汇总统计小作坊总体情况。
(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具体负责小作坊普查建档和动态管理,按照要求逐一填写《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信息登记表》(附件1)。
(三)县局应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小作坊普查建档基础上,密切与执法机构联系,归集小作坊基本信息、小作坊核准情况、日常检查结果、行政处罚情况等信息,逐一建立完善小作坊监管工作档案,并在全省小作坊监管信息化平台建成后,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普查建档对象
在年度普查周期内,小作坊建档率要达到100%,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此次普查建档的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规模较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不包括食品现场制售)的生产者。
三、普查建档时间
2019年12月17日前完成。
四、普查建档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村)的沟通协作,发挥辖区网格员、协管员的作用,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小作坊普查建档工作。省、市、县市场监管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普查建档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二)各单位要按照《仙游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全县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仙食安办〔2019〕6号)文件要求,将此次小作坊普查建档工作与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有机结合,加强巡查、排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
(三)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2)汇总辖区小作坊信息,并于12月17日前报送县局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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