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仙游县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仙游县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红火蚁防控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防控红火蚁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闽政办〔2005〕206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防控红火蚁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莆政办〔2006〕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防控工作指导思想,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的要求通过部门联动、条块结合模式,构建红火蚁长效防控机制。以控制红火蚁的发生、蔓延和防止对人、畜造成危害,保障我县农业、林业生产、公共设施、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部门联动,条块结合。明确防控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加强监管,落实措施,全面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
(二)全面监控,突出重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辖区内的红火蚁监控工作,防止红火蚁发生范围扩大。农地、公园、绿地、绿化带、草坪、道路、堤围、学校、居民小区等红火蚁发生的敏感地带是防控工作的重要区域,要强化监控措施,切实有效防控。
(三)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未发现红火蚁的地区要加强防范,实施检疫措施,严防疫情传入。已发现红火蚁的地区要全面开展扑杀防控,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疫情监测,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加强防控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仙游县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见附件1),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县红火蚁的预防和除治工作。下设红火蚁疫情防控办公室,挂靠县农业局,进一步加强预防和除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红火蚁除治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红火蚁的防控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成立红火蚁防控工作机构,建立本部门防控工作责任制。农业部门要负责做好红火蚁疫情的监测、预报,对疫情相关情况作出全面分析、评估,及时制定实施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好农地内红火蚁疫情的调查、防控工作;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林地内的红火蚁疫情的调查、防控工作;住建部门配合农业、林业部门做好城镇住宅、城市公园与绿地内红火蚁疫情的调查、防控工作;交通部门配合农业部门、林业部门做好管辖内红火蚁疫情的调查、防控工作;教育部门配合农业、林业部门做好学校内红火蚁疫情的调查、防控工作;卫计部门负责组织被红火蚁蛰咬人员的救治工作;宣传部门负责正面引导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红火蚁疫情防控宣传报道,普及红火蚁防治与被红火蚁蛰咬后救治的知识;财政部门要根据红火蚁发生情况和所需经费,及时安排红火蚁防控应急资金。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好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工作,确保红火蚁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消灭。
四、工作任务
作为外来入侵物种,红火蚁在国内缺少天敌控制,给防控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红火蚁防控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红火蚁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疫情不扩散,特别是要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一)制订工作方案,组建防控队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红火蚁防控工作方案,明确防控责任,统一指挥辖区内红火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要组建红火蚁防控工作督导队伍,加强对督导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积极开展红火蚁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加大对本部门、下属单位所辖的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红火蚁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科学防控和群防群控水平。
(二)落实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疫情。一是做好预防。各有关部门要将本部门建设或管理的绿化工程的红火蚁防治纳入工程合同,绿化工程所用植物须严格完成检疫程序,并提供产地、来源地的《植物检疫证书》,避免人为调运植物传播红火蚁。二是及时处置。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对所辖范围的红火蚁发生情况进行监测,特别是对外地引种的植物,种植后要加强检查,发现红火蚁时,要及时报告县农业局启动防控程序,并按照《仙游县红火蚁防控技术方案》(附件2)要求采取果断措施集中进行封锁、扑杀,组织群众开展统一防控,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农村道路、机耕路、丢荒弃耕地、河流沟渠边等公共地带,要派专职人员负责防控工作。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对发现的疑似疫情要及时送检;疫情一旦确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疫情信息。
(三)落实防控责任,强化督查考评。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红火蚁的防控工作。县农业局作为红火蚁防控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红火蚁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加强平时检查,深入基层一线及时指导、落实防控责任。县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的防控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监测不到位、隐瞒不报、防控不力造成红火蚁发生面积扩散蔓延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仙游县红火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仙游县红火蚁防控技术方案
附件1
仙游县红火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邱忠生(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蒋金铄(县政府办室务成员、方志委副主任)
马玉耀(县农业局局长)
林龙灯(县林业局局长)
吕清水(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黄朝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主席)
王国荣(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陈桂宏(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邱国森(县财政局副局长)
颜文星(县发改局副局长)
陈建民(县水务局总工程师)
朱君君(县经信局副主任科员)
陈力生(县住建局副局长)
林志敏(县交通局副局长)
吴忠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卢金福(县民政局副局长)
谢美富(县商务局副局长)
颜 伟(县卫计局副局长)
范碧泉(县科技局副局长)
林 新(县公安局副局长)
林 峰(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王贵法(县人武部副部长)
苏文锦(武警仙游边防大队副大队长)
姚景富(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仙游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局王国荣兼任,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728803。
附件2
仙游县红火蚁防控技术方案
一、防控目标
有效降低发生区红火蚁种群密度,扑灭新传入、小范围的疫情点,不发生恶性伤害人畜事件,不出现恶性扩散蔓延。
以科学监测为基础,坚持防控与阻截并重,实施专业统防统治,在发生区根据红火蚁发生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毒饵法、灌巢法、灭巢法等防控方法,降低种群密度,压低扩散虫源。同时,采取有效的检疫监管措施,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三、防控措施
防治方法包括毒饵法、药液灌巢法和触杀性颗粒剂、粉剂灭巢法,常用的化学药剂*剂型包括毒饵剂、液剂、颗粒剂和粉剂。
(一)加强监测
在红火蚁发生区和扩散高风险区科学进行监测布局,以面上踏查和点上诱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准确掌握发生动态和扩散趋势。
(二)检疫措施
1.严格控制发生区内可能携带红火蚁的苗木、草皮、肥料等物品的调出,对确需调出的物品进行化学药剂处理。
2.药剂处理方法。发生区种苗、花卉、草坪(皮)、栽培介质等物品调出前均必须经过触杀作用强的药剂(如氯菊酯、溴氰菊酯、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等)药液的浸渍或灌注处理。浸渍或灌注时,其栽培土壤或栽培介质均须完全湿润;如果是盆栽,也可以均匀施放毒死蜱颗粒剂、氰戊菊酯颗粒剂、二嗪磷颗粒剂等于栽培介质内(药剂有效成份约占栽培介质之0.001~0.0025%),施用完后洒水须彻底浇透。
在垃圾、肥料、土壤等物品调出前施放毒死蜱颗粒剂、氰戊菊酯颗粒剂、二嗪磷颗粒剂等药剂于栽培介质内(药剂有效成份约占栽培介质之0.001-0.0025%),施用完搅拌均匀,洒水彻底浇透。
(三)毒饵法
1.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红火蚁发生地点。
2.毒饵药剂要求
采用氟蚁腙、氟虫腈、多杀菌素、阿维菌素等具胃毒作用的药剂配置毒饵。要求毒饵的作用效果较缓慢,一般施用饵剂后2~6周有较好的防效为佳,达到最终杀死蚁后及其他个体的目的。
3.使用方法
可以对单个蚁巢进行处理或在发生区普遍撒施毒饵,也可以根据红火蚁的发生情况两种方法结合使用。
(1)单个蚁巢处理
对活蚁巢密度较小、分布较分散且诱饵法中工蚁数量较少的发生区进行单个蚁巢处理。在投入饵剂时不要扰动蚁巢,在距蚁巢10cm~50cm处点状或环状撒放毒饵。根据活蚁巢体积大小和毒饵剂商品使用说明确定毒饵用量,一般直径在20~40cm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中间值,小于20或大于40cm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下限值和上限值。
(2)普遍撒施毒饵
对蚁巢密度较大、分布普遍或采用诱饵法普遍诱到工蚁、但很难发现活蚁巢的发生区,采取普遍撒施毒饵法进行防治。处理较小面积区域时可直接用手(穿戴塑胶或橡皮手套)撒播,处理较大面积区域时可用手摇式撒播器撒施。撒施毒饵剂时要覆盖所有发生区的所有地点。毒饵剂的用量根据活蚁巢密度、诱饵法监测的工蚁密度和毒饵剂商品使用说明确定,一般每100m2使用推荐用量的2倍左右。
(3)综合处理
在蚁巢密度大、分布普遍的红火蚁严重发生区域可采用单个蚁巢处理与普遍撒施毒饵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防治效果。
(4)补施毒饵
在使用毒饵剂防治红火蚁后,经防治效果评定,对分布有活蚁巢、诱集到工蚁的地点进行补施处理。一般采用围绕这些地点小范围点施的方法。处理活蚁巢时毒饵剂的用量同单个蚁巢处理,处理诱集到工蚁的地点按推荐用量的下限值使用。
4.防治效果评定
根据有关监测、药剂防治评价标准进行防治效果评定。防治前进行一次调查,记录活蚁巢密度、工蚁数量,防治实施后2~6周内对发生区进行全面调查1次。
5.注意事项
使用毒饵剂时地表适宜温度为21~35℃,地面应比较干燥,在使用毒饵剂后6小时内无降雨,并且尽量在红火蚁活动觅食时间施用。
(四)灌巢法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明显活蚁巢的发生区域。在红火蚁活蚁巢密度较小且明显、但对人的健康或重要设施等造成威胁、急需尽快处理的情况下,采用灌巢法防治红火蚁。
2.使用方法
将拟除虫菊酯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等触杀作用强的药剂,按照其商品使用说明配制成规定浓度的药液。施药时以活蚁巢为圆心,先在蚁巢外围施25~30cm宽的药液带,然后把药液直接浇在蚁丘上或挖开蚁巢顶部将药液浇灌到蚁巢中心地带,浇灌药液时尽可能使药液均匀渗透到1m以下的土壤中,使整个蚁巢湿透。灌药操作要迅速,以减少红火蚁逃逸。一般每个蚁巢用药液量10~20升,对较大的蚁巢要适当增加用量。在采取防治措施时,注意不要扰动蚁丘,以免惊动红火蚁,导致蚁群把蚁后转移。
3.防治效果评定
防治前对发生区进行一次全面调查,防治10天后再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分别记录活蚁巢密度、工蚁数量,并进行效果评估。
(五)颗粒剂、粉剂灭巢法
1.适用范围
适用于蚁巢明显的发生区域。
2.使用方法
采用以拟除虫菊酯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等触杀作用迅速的颗粒剂、粉剂防治红火蚁时,先将药剂直接均匀地撒布于蚁丘表面及附近区域,然后立即洒水,之后每2~3天洒水1次,至少洒水3次以上。使用量根据商品使用说明确定。
使用氟蚁腙、苯氧威、吡丙醚、烯虫酯、蚊蝇醚等具生长调节作用药剂为有效成分的粉剂防治红火蚁时,先破坏蚁巢,待工蚁大量涌出后迅速将药粉均匀撒施于工蚁身上。使用量根据蚁巢大小和商品使用说明确定,一般直径在20~40cm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中间值,小于20或大于40cm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下限值和上限值。
3.防治效果评定
同3.2灌巢法。
4.注意事项
施用粉剂不宜在有较大风力的天气下进行,施药要快速。
(六)二阶段处理法
二阶段处理法是指先在红火蚁发生区域撒布毒饵剂,10~14天后再以触杀性杀虫剂或其他方法采用单个蚁巢处理法处理单个蚁巢。大面积撒施毒饵剂防治效率较高,而采用药液灌巢法、颗粒剂/粉剂灭巢法等单个蚁巢处理法速效性较强,将两者结合起来使用,发挥各自长处,会得到很好的防效。
四、档案保存
详细记录并保存包括施用毒饵剂品种、数量、次数、施药时间、防治面积、防效调查方法及调查次数、各次调查的蚁巢密度、工蚁密度、防治效果等。
五、推荐使用药剂的说明
本方案推荐的杀虫剂是经我国农药管理部门登记允许在环境中使用的。当新的有效农药出现或者新的管理规定出台时,以最新的规定为准。
红火蚁化学防治过程中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致畸、致癌、致突变农药,推荐使用低毒、生物源农药。
六、防治注意事项
(一)施药操作人员要做好防护工作,避免被红火蚁蜇伤或农药中毒;
(二)在施药区应插上明显的警示牌避免造成人、畜中毒或其他意外;
(三)在公共场所、住宅区等人群活动较频繁的发生区域要注意选择使用安全低毒的药剂,施药时要避开人流高峰,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在水源保护区、水产养殖区、养蜂区、养蚕区等使用农药防治红火蚁要注意选择药剂种类,防止对有益生物的杀伤和环境污染。
(五)施药前要对红火蚁的发生基数(蚁巢和工蚁数量)进行调查,施药后要按照《红火蚁疫情监测技术规程》、《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149部分:杀虫剂防治红火蚁》等技术标准进行监测,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第二次药剂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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