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发文字号:仙政办〔2017〕136号 成文日期:2017-10-26)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高速公路、移动互联网+”建设,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莆政办〔2016〕150号)等文件精神,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大力推进城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数字仙游”,加快部署下一代5G网络和NB-IoT网络建设和转型升级。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开放公共资源推进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建共享路灯杆、小区灯杆和通信杆塔 

  (一)共享路灯杆、小区灯杆。对于全县已经设立的道路灯杆、小区灯杆,莆田铁塔公司整合三家运营商的建设需求,报经灯杆所属业主部门同意后,对可共享的灯杆进行改造或更换杆塔以满足5G通信建设需求,并保持原有路灯功能不变。具体建设方案经双方确认后由莆田铁塔公司负责投资建设,通信功能与市电照明功能各自独立运营,通信维护与市电照明维护各自独立承担。 

  (二)共享通信杆塔。对于莆田铁塔公司已有通信杆塔,县住建局等单位根据需要经莆田铁塔公司确认后,可共享或改造原有通信杆塔以满足路灯建设需求,通信功能与市电照明功能各自独立运营,通信维护与市电照明维护各自独立承担。 

  (三)共建道路灯杆、小区灯杆与通信杆塔。对于灯杆建设部门与莆田铁塔公司双方确认均有需求的,由莆田铁塔公司负责建设杆塔主体,同时增加支撑臂供安装路灯使用,通信用电与照明用电分路各自独立;对于灯杆建设部门尚未计划建设灯杆,但又适合通信基站站点建设的位置,由莆田铁塔公司先行建设,并预留出相应的支臂和电源,以满足后期安装路灯需求,灯杆建设部门与莆田铁塔公司协同推进站址落实及审批事宜。相关建设和维护责任由莆田铁塔公司承担。 

  二、共建共享交通监控杆、治安监控杆和通信杆塔。 

  (一)共享交通监控杆、治安监控杆。对于已设立的交通监控杆、治安监控杆,由莆田铁塔公司统筹三家通信运营商5G建设需求,根据实际建设需求经报县公安局或其所属管理部门同意后,在设计单位评估确保承重安全和保持原有监控功能不变前提下,对交通监控杆、治安监控杆等进行改造以满足通信建设需要。建设方案经双方确认后,由莆田铁塔公司负责投资建设,通信功能与监控功能各自独立运营,通信维护与监控维护各自独立承担。 

  (二)共享通信杆塔。对于莆田铁塔公司已有通信杆塔,县公安局等单位根据需要经莆田铁塔公司确认后,在设计单位评估确保承重等安全的前提下,对通信杆塔进行改造以满足监控等需要,通信功能与监控功能各自独立运营,通信维护与监控维护各自独立承担。县公安局等单位承担改造相关责任。 

  (三)共建交通监控杆、治安监控杆与通信杆塔。对于县公安局等单位与莆田铁塔公司双方确认均有需求的,由莆田铁塔公司负责建设杆塔主体,同时增加支撑臂供县公安局等单位附挂监控设备使用,通信用电与监控用电分路各自独立;对于县公安局等单位尚未计划建设监控杆但又适于通信基站站点的位置,由莆田铁塔公司先行建设,并预留出相应的支臂和电源,以满足县公安局等单位后期安装设备需求,县公安局等单位与莆田铁塔公司协同推进站址落实及审批事宜。 

  三、建立长效共建共享沟通机制 

  为便于日常工作的开展,由县政府办牵头统筹协调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县住建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乡镇(管委会)要明确内部接口管理部门,理顺内部工作流程,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联系人负责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的对接工作。 

  各单位要按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积极主动融合对接,确保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项目无障碍施工。 

  莆田铁塔公司联系人:连升腾  联系电话:18******778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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