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仙游县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仙游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仙游县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的通知》(体群字〔2018〕124号)要求,为推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确保我县成功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按照国家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为契机,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为主线,以推动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更新观念为先导,努力提高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依法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以饱满的精神和健康的体魄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开展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健身活动氛围,普及全民健身相关知识,加强体育健身行为指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1.全民健身“三纳入”实现制度化。切实将《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中提出的“三纳入”(即: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体育组织网络系统。进一步完善县级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等社团,至2020年,全县体育类社会团体达到20个,单项俱乐部达到69个。18个乡镇(街道)设立全民健身活动领导小组,均成立体育协会,25个村(居)成立健身站点,实现体育组织全覆盖。
3.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开展。组织举办各类全民健身运动会,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的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县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县性、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做好日常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好“全民健身活动月”“全民健身日”及主要节假日的各种活动开展,全县性全民健身活动数量年不少于15次。定期举办农民、中小学生、职工、机关干部、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的健身展示活动,广泛开展乡镇(街道)、村(居)等各种形式体育健身展示活动。打造特色的仙游县体育品牌,实现“一镇一特色、一校一特色、一社区一特色、一企一特色”。县广播电视台每天定时播放广播体操音乐。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积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工间(前)操和业余健身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大力宣传、组织、倡导、鼓励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使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50万人以上。
4.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完善县城实现“一个县级体育中心、一个室内体育馆、一处体育公园、一个具有规模的大型全民健身活动广场”建设目标,在现有县体育中心基础上,确保2020年建成室内体育馆和游泳馆。在县城新建和已有的公园、游园内新建和增添体育健身器材,保证小游园至少有10套、大公园至少有20套以上的体育健身器材设施。18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完善325个村(居)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利用率高,覆盖县、乡、村(居)的三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80%以上,体育健身设施完好率及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
5.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完成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任务,全县三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200人以上。
6.建立健全科学健身指导机制。成立仙游县国民体质测定和运动健身指导站,配置国民体质检测设备,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体质检测活动,每年接受体质测试人数达5000人以上,使普通人群每年接受体质测试人数达人口的3%以上。辖区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在校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均达到全省县级指标较高位次。每年至少举办2次健身科学知识讲座,利用公共场所为群众提供体育图书,报刊和杂志,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公众微信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活动。在电视台开设全民健身活动专栏,利用手机短信网络微信平台广泛宣传全民健身活动常识,以增强全民科学健身的能力。
三、措施办法
1.建立机构,突出组织领导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体系,使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仙游县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局,负责抓好创建的具体事务的指导、评估、检查和督促等工作。
2.科学规划,制定行之有效目标方案
根据全民健身总规划以及我县已拟定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包括创建目标、主要任务、措施办法、部门职责、资金安排等内容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根据我县全民健身工作现状,剖析发展中的难点与问题,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制定包括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体系在内的创建工作规划。
3.加大投入,确保体育“三纳入”实施
县政府办、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在年初编制规划时,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工作报告》。
4.广泛发动,完善体育组织网络
2018年拟再建2个单项社会体育协会以及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18个乡镇(街道)要充实、完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领导小组,成立和调整体育协会。全县单项俱乐部达到8-10个。325个村(居)成立健身站点,提前一年实现体育组织全覆盖。
5.精心组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每年定期举办农民、学生、干部职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健身展示活动不少于24次;推广“体育健身操”,锻炼人数达到2万人以上,打造仙游运动品牌;在全县开展太极拳“五进”活动;在全县机关、团体、单位、学校和企业开展推广全民健身操活动。2018年组织举办一次全县综合性体育运动会。
6.全力以赴,完善体育设施建设
至2020年,全县建有1个国家级体育产业优选项目、1个省级体育休闲小镇、10个体育公园、10条体育健身路径工程、18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完善更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8个。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建设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实施办法》的精神,兴建仙游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7.加强培训,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每年定期举办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二次以上,到2020年,全县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200人以上。
8.补齐短板,强化国民体质检测
每年每月至少举办一次以上国民体质测试活动,接受体质测试人数达5000人以上,辖区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在校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均达到全省县级指标较高位次。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8年9月—10月)。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召开仙游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工作动员会,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在全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019年9月)。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事业建设力度,加大体育健身场地建设、健身组织建设、健身活动建设工作力度,提高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阶段任务按照总体要求落到实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19年10月—12月),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做好参加创建工作成果汇总的准备工作,迎接国家级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将全民健身发展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体育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政策制定和资源配置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按照工作目标,明确部门责任,落实任务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体育主管部门要强化规划落实,加强与其他部门联系与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协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部门协作,合力共创。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镇各部门共同努力。各有关单位要以大局为重,在完成部门职责的同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落实责任,勇于担当。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量化指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定任务目标、定工作标准、定完成时限、定奖惩措施,把工作分解到每一个科室,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县财政部门要确保试点工作经费的落实,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党工委、老干部局、教育局、文体局、公安局、农业局、卫计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等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全民健身活动工作。县新闻单位要紧紧围绕宣传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这一主线,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明确目标,突出特色。创建工作要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因需制宜,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特别是在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组织网络、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群众性赛事活动、科学健身指导和建立信息服务系统等方面下功夫,创新模式、突出特色。
(五)检查督促,总结提升。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总结研究,推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单位也要定期自查创建工作实施情况和工作质量,并按阶段将工作进展、做法经验及时上报。
六、部门职责
县民政局:对体育类社团成立、变更、年检、注销进行规范的监督管理,支持建立群众性体育协会,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社区体育活动。
县发改局: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促进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发展。
县教育局:牵头成立青少年体育协会,制定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保障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发展特殊体育教育,在幼儿园推行《3-6岁儿童健身方法》。牵头组织开展仙游县中小学生体育运动会,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培养青少年养成终身健身的习惯。
县财政局:保障对全民健身各项目的资金投入,并随人口和经济增长而相应增加,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县公安局:负责公安干警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确实提高各级干警体能素质,定期举办本系统的体育竞赛活动,保障大型活动、赛事的治安和交通安全。
县人社局:在全县公务员录用、选拔、奖惩工作中,把体质状况作为一项基本指标,对获得全民健身荣誉者予以优先考察,促进公务员在全民健身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保障社会体育指导员权益,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标准》实施。
县规划局: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城乡在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时,按照国家新规定的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和设计规范,规划并建设全民健身场地和设施。
县农业局:牵头成立农民体育协会,制定农民体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把全民健身纳入全县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建设内容,每年定期举办全县农民运动会,组织参加各级农民运动会,推动农民健身活动,发挥农民体育协会社会职能作用。
县文体局:发挥对全县体育工作的协调监督职能,履行全民健身牵头部门职责,牵头组织全民健身运动会,发挥我县体育总会指导体育类社团的作用,指导县老体协开展老年人健身活动。积极推动文体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学校、企业活动。依据仙游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工作目标任务和全民健身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宣传计划并付诸实施,对大型活动予以重要报道、重点宣传。设立“全民健身示范县创建工作”专栏,宣传报道全县开展全民健身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舆论氛围。收集开展创建工作的影像宣传资料。
县旅游局:促进体育与旅游相结合,培育体育旅游市场,配合有关部门在景区组织特色运动会,利用旅游景点健身场所,组织游客开展健身活动。
县老龄委:制定老年人全民健身计划,推动老年人健身活动开展,每年定期举办老年人运动会。组织参加各级老干部体育比赛活动,定期组织对老干部进行体质测试。
县卫计局:普及科学健康卫生知识,促进健康、科学、文明生活方式的形成,负责全县重大活动和赛事的救护工作,每年组织开展本系统人员全民健身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有关全民健身方面的科研及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开展“健康仙游”活动,实施“健康仙游”计划。
县环保局:加强环保知识宣传,利用公益广告督促、指导群众体育活动场所环保建设,在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融入环保内容。
县统计局:依法统计、分析、监督、管理全民健身相关数据,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国民体质监测任务,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县总工会:牵头成立职工体育协会,制定职工体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职工健身活动的开展;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和职工健身活动,负责在县直单位和企业普及推广工间操。
团县委:组织指导全县青少年健身工作,培养青少年终身体育健身意识,每年定期开展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和青少年户外夏令营活动。
县妇联:牵头成立妇女体育协会,制定妇女体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全县妇女健身活动的开展,对在全民健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荣誉表彰。
县残联:设立残疾人体育专项资金,牵头成立残疾人体育协会,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培训基地。定期组织举办全县残疾人运动会,选拔、组队参加省、市以上的残疾人体育赛事。
各乡镇(街道):完成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和辖区内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建设任务;成立“乡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和“乡镇体育协会”,有体育组织和专(兼)职体育干部:指导行政村成立文体活动站或体育健身站点,指导行政村实现“五个一”,即每个行政村有一处体育健身设施,有一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一支以上健身队伍,每年举办一次以上的村民体育活动,广大村民都能喜爱一项健身活动。
六、资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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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建设项目 (内容、资金) |
健身活动类 (项目、资金) |
其 他 (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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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仙游县体育中心田径场、篮排球场、风雨跑道1350万元 |
木兰溪仙游城区至榜头坝下段16公里健身步道8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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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仙游县游泳池500万元 |
大蜚山健身栈道6公里6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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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仙游县体育中心主席台及观众看台2500万元 |
多功能运动场10个、足球场8个,拆装式游泳池6个,健身房6个,室外健身器材230村套,共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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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仙游县体育中心足球场500万元 |
仙游县全民健身运动中心8000万元(国家体育总局补助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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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九鲤湖体育产业全国优选项目3000万元 |
室外健身器材100村套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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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7850万元 |
95600万元 |



闽公网安备 35032202000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