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字号:仙政文〔2021〕23号 成文日期:2021-03-10)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保障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确保行政行为源头合法有效,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水平,经县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定,《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的通知》(仙政文〔2018〕123号)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予以公布。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仙游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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