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仙游县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仙游县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加快构建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意见的通知》(闽政〔2017〕50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闽交建〔2018〕5号)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8〕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路长管理制度,落实县级、乡镇政府、村委会的管养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公路管养,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全面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每年创建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和生态示范路,到2020年实现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实现农村公路净化、绿化、美化“三落实”,安全、应急、畅通“三提升”,路面平整、路缘清晰、标线醒目、标志完整、排水顺畅、绿化美化“六标准”,公路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物体、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等路域环境“八个无”,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明确范围
根据《仙游县(2012-2030年)农村公路网规划》要求,规划2030年农村公路总里程3276.322公里(其中规划县道397.635公里、乡道818.98公里、村道2059.707公里),目前全县列入农村公路省级管理库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里程2443.075公里(其中县道358.232公里、乡道786.461公里、村道1298.382公里,具体以上年度省级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管养里程,每年更新)。
四、组织形式
(一)县、乡镇、村三级路长。按“分级管理、层次处置、分级考核”原则,全县范围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县政府设立总路长,由县长担任;各乡镇设立乡镇路长,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各建制村设立村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组织协调机构。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仙游县全面推行“四好农村路”路长制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仙政办网传〔2018〕33号),县路长制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主任由分管交通副县长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县政府办分管领导及县交通局局长担任,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旅游局、农业局和公路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组建由交通、住建、公安、国土、环保、市场监督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配合各级路长处置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乡镇路长制办公室,与乡镇(街道)公路站合署办公,办公室成员由乡镇路长负责组织。
(三)乡村道专管员。县路长制办公室根据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实现乡村道专管员规范管理,实行“县招聘、乡管理、村监督”管理模式,由县路长制办公室负责招募,原则上每名专管员负责乡村道里程40公里左右,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相关管理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路长及路长制办公室职责
1.总路长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的总负责人。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督导乡镇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乡镇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乡镇路长依规进行问责。
县路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督促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以及督导、考核具体工作,强化激励问责;负责乡村道专管员技术培训,组织制定专管员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县级季度考核、乡镇每月考核的考评机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2.乡镇路长及乡镇路长制办公室职责
乡镇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乡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辖区内乡村道路线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控制及养护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县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乡村道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及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协调县道管养问题,负责村路长履职考核。
乡镇路长制办公室与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合署办公,具体职责:协助乡镇路长具体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乡道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管理和考核乡村专管员;组织辖区内乡村道管养招投标;考核村级路长;落实县路长制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组织力量帮助村路长处理应急处置;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
3.村路长: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二)乡村道专管员职责
乡村道专管员在县路长制办公室和乡镇、村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监督巡查(每周对乡、村道巡查不少于2次),做好巡查记录等内业资料,发现日常养护不到位问题报乡镇路长制办公室,对不养护、养护严重不力、公路出现溜塌方、桥涵塌陷、人为破路、长期占道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乡镇路长制办公室和县路长制办公室;督促日常保养开展和问题整改落实,负责乡村道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的核查、上报及保险理赔,监督乡村道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县交通局:加强县道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水毁修复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乡镇(街道)做好乡村道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做好路政管理和交通执法工作。
2.县发改局:对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简化审批流程。
3.县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4.县国土局:配合公路、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
5.县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嫌损坏公路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参与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审查和验收。
6.县安监局:参与普通公路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普通公路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参与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审查和验收。
7.县环保局:对于农村公路简化办理环评手续,给予优先保障。
8.县住建局: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9.县水务局: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规划,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10.县林业局:严格公路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11.县旅游局: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12.县公路分局:做好专养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13.县农业局:加强农村生产道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实现农业生产道路与普通公路之间便捷连接。
上述相关部门职责,若遇机构调整,由调整后的新机构负责实施。
六、运行保障
(一)落实养护资金。省、市、县养护总资金按每年每公里县道30000元、乡道14000元、村道4000元标准安排,其中,省级承担50%、市级承担25%、县级承担25%,须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在每年第三季度末全部拨付到位。
强化考核奖惩,实行以奖代补机制,实行与财政投入到位、养护成效等挂钩的以奖代补机制。省补25%资金由省级统筹安排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激励;省补25%资金和市补25%资金由市级统筹安排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激励;省补50%资金由县级统筹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大中修、示范路建设,优先考虑日常养护较好乡镇的乡村道修复;市补75%资金及县配套养护资金(扣除省市县养护资金总额的5%后)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二)落实运行经费。切实保障县路长制办公室和乡镇(街道)路长制办公室的正常运行经费支出。县路长制办公室运行经费按每年5万元、各乡镇(街道)路长制办公室运行经费按每个乡镇(街道)每年2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支出,确保各级路长制办公室的正常运转。
(三)落实专管员工资。乡村道专管员费用(含工资、绩效奖金、五险一金、管理经费、日常巡查等费用),由县交通局从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预算中按不超过省市县三级投入总额的5%比例支出,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乡村道专管员工资待遇:按月工资1880元+绩效奖金300元+五险一金590元+劳务派遣公司费用30元=2800元/月。由县路长制办公室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再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与乡村道专管员签约和管理、交纳五险一金、拨付专管员工资及绩效奖金。
(四)落实考核奖励。实行“省级年度督导、市级半年度督查、县级季度检查、乡镇每月自查”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督查机制。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县对乡镇(街道)的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占绩效分数:平原乡镇15分,山区乡镇20分。每年创建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生态示范路,实行定期复查、摘牌动态管理机制,每三年复查一次。除市政府对每个示范乡镇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激励,县政府对每个示范乡镇相应配套3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激励。
(五)落实灾险资金。实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灾毁保费金额标准按保险金额的1‰计算,即保险金额按县道200万元/公里、乡道100万元/公里、村道80万元/公里的基准计算,保险费按省级50%、市级25%、县级25%分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六)推行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
1.推进养护市场化发展。鼓励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县交通运输局继续推进县道养护工作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鼓励乡镇或相邻乡镇捆绑实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乡村道养护,乡镇可将乡村道养护与“清洁家园”结合实行养护市场化。鼓励有资质的、专业化的社会企业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统筹利用现有班站资源,优惠提供给社会养护企业使用,降低养护企业运行成本,促进农村公路养护专业化和有效管养。
2.推行养护工程包。大力推行大中修养护工程专业队伍施工;推广零星小修、应急抢修工程与日常保养捆绑招标、片区捆绑招标等养护工程包模式,提升养护专业化水平。
3.推进养护标准化。各级养护机构要按照农村公路养护标准化技术指南,加大养护标准化工作的落实,推广低成本、操作简单的标准化养护技术应用。
七、提升惠民便民服务品质
(一)提升通行能力。加快推进通乡镇、建制村公路提级改造和县乡路网连通完善,2020年前,新一轮县道规划完成新改建(含规划利用)里程达80%以上,实现2000人以上建制村通达双车道公路。各部门对农村道路简化办理用地、用林、环评等相关手续,最大限度减免报批费用,并予以优先保障。
(二)提升安保水平。要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投入,科学合理制定改造方案,2018年全面完成列入排查库的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审查、审批,县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参与审查和项目验收。
(三)提升服务品质。推广建设集农村客运、养护、交通执法、物流、电商、旅游、餐饮购物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多站合一”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整合交通、农业、商务、供销、邮政快递等农村物流资源,加快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新改建县乡道应同步配套公交站点,并根据县道规划情况配套建设养护班站。
附件:1.仙游县乡村道专管员队伍管理制度
2.仙游县乡村道专管员数量表
附件1
仙游县乡村道专管员队伍管理制度
为加强乡村道专管员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推进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全面提升,现制定全县乡村道专管员队伍管理制度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农村公路管养全覆盖、履职尽责的要求,按各乡镇管养里程、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确定乡村道专管员职责、数量、管辖路线,确保乡村道管养路线全覆盖,公路保护管理任务全落实; 加强乡村道专管员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履职尽责、管护有力、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乡村道专管员队伍的作用。
二、明确管护职责
乡村道专管员负责责任乡村道路线的日常巡查与督促工作等管理工作,不得承包管辖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和保养作业。主要职责: 乡村道专管员在县路长制办公室和乡镇、村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监督巡查(每周对乡、村道巡查不少于2次),做好巡查记录等内业资料,发现日常养护不到位问题报乡镇路长制办公室,对不养护、养护严重不力、公路出现溜塌方、桥涵塌陷、人为破路、长期占道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乡镇路长制办公室和县路长制办公室;督促日常保养开展和问题整改落实,负责乡村道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的核查、上报及保险理赔,监督乡村道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三、严格聘用标准
乡村道专管员队伍建设要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招募选聘,并不得由村主干兼任。乡村道专管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55岁之间,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具有office等办公软件操作基础,能熟悉应用微信等手机App应用。乡村道专管员优先选用有建设工程经验、表现优秀的退伍军人、精准扶贫对象等本地户籍人员。原则上每名专管员负责一个片区的乡村道管理,片区划分可视乡村道数量、里程酌情配置。专管员自备巡查交通工具,且具备相应交通工具驾驶证件。
四、强化队伍管理
乡村道专管员队伍实行“县招聘、乡管理、村监督”的管理模式。县路长制办公室制定选聘、管理、培训、考评等规章制度,负责评聘审批、教育培训、业务指导工作,对乡村道专管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组织乡镇对专管员年度考核,抽查检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专管员足额领取绩效奖金的主要依据。乡镇政府为乡村道专管员队伍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落实乡村道专管员管辖路线,并将乡村道专管员名单、联系方式、负责管辖路线范围等具体资料报送县路长制办公室,确保乡村道管养路线全覆盖。乡镇政府负责落实选聘具体工作,并结合乡镇实际,细化有关管理制度,负责乡村道专管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乡村道专管员在乡镇路长、乡镇路长制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依靠村两委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村两委、村民监督。
五、保障经费落实
乡村道专管员队伍的报酬、培训经费、奖励经费、管理经费、日常巡查等费用,由县交通运输局从县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预算资金中按不超过省市县三级投入总额的5%比例支出,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乡村道专管员工资待遇:按月工资1880元+绩效奖金300元+五险一金590元+劳务派遣公司费用30元=2800元/月。
六、做好组织实施
(一)乡村道专管员巡查范围。根据《仙游县(2012-2030年)农村公路网规划》要求,规划2030年农村公路总里程3276.322公里(其中,规划县道397.635公里、乡道818.98公里、村道2059.707公里),目前全县列入农村公路省级管理库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里程2443.075公里,其中县道358.232公里、乡道786.461公里、村道1298.382公里(具体以上年度省级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管养里程,每年更新)。
(二)乡村道专管员招聘。实行“县招聘、乡管理、村监督”管理模式,3月底完成专管员招聘并到位上岗。乡村道专管员由县级路长制办公室负责招募,原则上每名专管员负责乡村道里程40公里左右,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相关管理工作。乡村道专管员由乡镇(街道)根据乡村道专管员要求条件推荐,报县路长制办公室审核,通过县路长制办公室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再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与乡村道专管员签约和管理、交纳五险一金、拨付专管员工资及绩效奖金。聘用期限暂定2年,试用期3个月,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附件2
仙游县乡村道专管员数量表
|
序号 |
责任单位 |
乡村道总里程 |
村道里程 |
乡道里程 |
乡村道专管员 |
|
|
实配 |
备注 |
|||||
|
1 |
榜头镇 |
211.372 |
126.638 |
84.734 |
5 |
|
|
2 |
大济镇 |
155.449 |
98.469 |
56.98 |
4 |
|
|
3 |
度尾镇 |
137.832 |
92.326 |
45.506 |
3 |
|
|
4 |
枫亭镇 |
150.568 |
120.233 |
30.335 |
4 |
|
|
5 |
盖尾镇 |
138.806 |
102.756 |
36.05 |
4 |
|
|
6 |
郊尾镇 |
103.378 |
62.163 |
41.215 |
3 |
|
|
7 |
赖店镇 |
127.324 |
82.101 |
45.223 |
3 |
|
|
8 |
鲤城街道办事处 |
65.833 |
38.553 |
27.28 |
2 |
|
|
9 |
鲤南镇 |
71.008 |
49.058 |
21.95 |
2 |
|
|
10 |
龙华镇 |
101.324 |
65.47 |
35.854 |
3 |
|
|
11 |
社硎乡 |
48.686 |
24.228 |
24.458 |
2 |
|
|
12 |
石苍乡 |
77.53 |
42.046 |
35.484 |
2 |
|
|
13 |
书峰乡 |
62.606 |
49.387 |
13.219 |
2 |
|
|
14 |
西苑乡 |
127.022 |
53.512 |
73.51 |
3 |
|
|
15 |
菜溪乡 |
81.505 |
24.951 |
56.554 |
2 |
|
|
16 |
游洋镇 |
160.025 |
97.905 |
62.12 |
4 |
|
|
17 |
园庄镇 |
112.812 |
64.628 |
48.184 |
3 |
|
|
18 |
钟山镇 |
151.763 |
103.958 |
47.805 |
4 |
|
|
合计 |
2084.843 |
1298.382 |
786.461 |
55 |
||
![]()



闽公网安备 35032202000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