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6〕55号)等相关要求,结合仙游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
(三)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效,科学处置、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提高舆论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四)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通过“12345”服务热线等平台建设,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五)监测收集。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收集、分析和研判涉及本单位的政务舆情信息。县委网信办加强对门户网站、网上论坛、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的日常监管,及时摸排、收集、分析和研判涉全县的政务舆情信息。
(六)分析研判。健全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县政府办、县委网信办应组织当事单位、主管单位和相关方面会商研判,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程序报审后进行处置。
(七)处置回应。推动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责,当事单位和新闻、公安、网宣、政务公开等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对一些与事实有出入、造成不良影响的敏感舆情,积极采取措施,适时正面回应、堵疏结合、有序引导。
三、强化工作保障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建立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办公室统筹、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程序。要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努力在全县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九)加强信息发布。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建设的统筹指导。强化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公开功能,建立政府信息优先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十)加强督查指导。县政务公开办要加强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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