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1100-1300-2024-00031
- 发文机关: 仙游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02-06
- 发文字号: 仙政文〔2024〕23号
- 标 题: 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仙游县度尾镇埔尾村村庄规划(2021-2035)的批复
- 发布日期: 2024-02-08
- 有 效 性: 有效
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仙游县度尾镇埔尾村村庄规划(2021-2035)的批复
仙政文〔2024〕23号
时间:2024-02-08 11:39
度尾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仙游县度尾镇埔尾村村庄规划(2021-2035)的请示》(仙度政〔2023〕86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度尾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仙游县度尾镇埔尾村庄规划(2021-2035)》。
二、规划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涵盖埔尾村整个行政管理范围,总面积约为232.49公顷。规划将发展定位为以利用村庄优越的区位交通条件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发展壮大第一产业,同时推广和放大“名人效应”,展露出“郑纪故里”的独特魅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埔尾村建成为 :稻田飘香,农园埔尾;郑纪故里,文人古村。依据上位规划要求和村庄发展需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与生态保护红线定成果,划定生态空间4.52公顷、农业空间160.25公顷、建设空间67.72公顷。
三、你镇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村庄规划实施。规划实施过程中,如确需修改,须按程序报批。
仙游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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