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字号:仙政规〔2022〕6号 成文日期:2022-09-22)

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闽政文〔2022〕3号)、《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闽委编办〔2022〕5号)和《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莆田市司法局关于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莆委编办〔2022〕3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仙游县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赋权事项承接运行制度 

  本次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涉及教育、自然资源、水利、林业、交通、应急、消防、民宗等基层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共116项。县直各赋权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与各乡镇(街道)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明确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具体内容,编制赋权事项工作规程和操作手册,明确执法事项的工作程序、履职要求、办理时限、行为规范等,做到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下放权限的承接工作。正式赋权承接之后,由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对照执法事项清单,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行使相应执法职权。县直有关部门必须提供执法指导,主动对接,密切配合,定期组织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在赋权清单公布之后、赋权承接确认之前的过渡期,仍由县直有关部门进行执法,确保执法不断不乱、有序衔接。 

  二、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乡镇(街道)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统筹加强乡镇(街道)执法力量,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下沉执法力量,建立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机制,统筹安排执法人员下沉、下派到一线从事执法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确保赋权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 

  县司法局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及综合行政执法考试培训等工作,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与持证上岗制度,明确参加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范围,并组织落实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确保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力量的稳定。各乡镇(街道)应当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四、强化赋权事项运行情况评估监管 

  县直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县委编办要会同县司法局适时对乡镇(街道)赋权承接和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定期组织赋权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具体赋权清单进行适当调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赋予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职能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由县直有关部门及时对清单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并按程序上报县政府公布。 

  附件:仙游县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第一批) 

  仙游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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