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仙游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3 16: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制定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仙游县人民政府网站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上进行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仙游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东门社区汽车北站四楼交通运输局,邮编:351200;电话:0594-8592449;传真:0594-8397332;电子邮箱:jtj859244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文件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24件,其中包括3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3条其他类信息和6条机构职能类信息,依法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工作分工等信息,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上述文件均有纸质文件报送县档案局和图书馆,供社会监督和查阅。

2、财政信息公开。在资金监管专栏公开2020年度部门预算、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等相关通知,每个月公开我局三公经费开支情况,促进财政收支透明化。

3、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权力专栏公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目录。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积极公开相关检查登记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审批程序,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明确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需要公开的信息由各业务股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查后予以公开,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仙游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专题专栏,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下设通知公告、行政权力、资金监管、机构设置等多个子栏目,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尤其是道路养护、工程施工建设、危桥改造等与群众利益切实相关的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组织或个人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向我局依法申请政务信息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有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

(六)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利用好局机关公共区域设立的公开栏,及时公示公开相关信息内容,增加透明度,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三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机关机构职能目录、机构设置、工作分工等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我局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的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基层政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30

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48

+95

15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7

-120

197

行政强制

0

+31

3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相关的法规政策要求严格落实,但仍存在:一是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频次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完善和深化。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业务股室、有关单位的沟通与衔接,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常学常新,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推进我局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

    2、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凡是不涉及保密的、群众有知情权的信息,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切实相关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需及时发布和公开。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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