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仙游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4 11:3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仙游之窗政府网站水利局信息公开年报网页下载。如对本报告的电子版有任何疑问,请与仙游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东门社区东榜路8号金钟办公楼7层;邮编:351200;电话:0594-8269116;传真:0594-8268009;电子邮箱:slj826911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县委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体现水利部门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重要核心理念,作为推进各项水利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动力,作为水利系统内练素质、外树形象的有力抓手,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创新开拓,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的发展,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水利部门公开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认真对政府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0年度,我局在仙游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组成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水利部门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奖惩及具体实施工作。制定专人负责信息搜集、报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分别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以及在县档案馆、图书馆查阅,接受民众的监督,迄今没有接收到任何异议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了以局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提供信息为基础,由局办公室汇总收集各类信息,对涉及水利业务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按照公开建设机制建设,落实网上签办、各股室经办、分管领导把关、局主要领导签批的程序,并按照本部门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六)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2020年度,我局在仙游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其中,机构人事类信息16条,工程建设管理9条,资金管理6条,安全生产5条,综合政务23条。同时,全年及时公开水利相关政务信息166条。其中,招标公告69条,水质信息27条,质量监督21条,通知公告34条,三公经费9条,行政处罚6条。

(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服务事项信息表进行梳理完善,所有入驻事项全部开通四星及以上网上办事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办理环节控制在4个环节(含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环节),事项办理通过材料邮寄(EMS)等方式,实现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事项达到100%;同时开通了快递制度,无任何缴费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3

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1

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

-8

8 

行政强制

4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和规范,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县水利工作重点相结合,不断深化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及形式,对与人民群众切实相关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到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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