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制定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仙游县审计局网站上-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看下载。请与仙游县审计局联系(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东路1号东附属楼三层;邮编:351200;电话:8592812传真:6736880;电子邮箱:xyxshenjiju@163.com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制度建设,有力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现将仙游县审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仙游县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规划计划类7条;行政许可类1条;其他信息4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调整充实信息内容,把握审核环节健全审签机制。一是严格审核把关。每次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经相关领导进行审核,特别重大的应经党组审核把关。二是及时反馈群众诉求,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股室和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20年仙游县审计局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工作。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文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负责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县档案馆和县图书馆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每月2日和20日分两次集中将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送交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将局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及时公开,适时更新局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工作分工等内容。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签制度,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乡镇部门文件目录下设综合政务、审计工作两个子栏目。方便群众查询。遵循“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依申请公开的步骤、程序等作出明确说明。充分利用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截至目前,全局无一例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未接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事件,有效杜绝了失密、泄密的发生。
(六)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2020年,仙游县审计局挂钩扶贫的45户贫困户脱贫成果巩固良好。一是加大精准扶贫力度。继续通过落实帮扶政策和扶贫干部扎实工作对帮扶对象实施精准帮扶;二是加大扶志力度。致力于扶贫先扶志、扶智,通过技能培训、入户引导、参观学习等方式,增强贫困户自我求变、自我发展的志气和信心。强化“扶(智)志”措施,达到主动“脱贫摘帽”的效果,实现长效脱贫。三是加强情感交流。坚持每月至少一次的走访慰问,开展政策宣传、慰问帮扶、加强交流、解决困难。
2020年度,仙游县审计局政务公开每月报送三公经费,并链接至仙游县财政局三公经费栏目供群众查阅监督。三公经费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支出三公经费0.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16万元,接待1批次,相较于2019年增长128.57%。
(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结合我局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逐一梳理所有应公开事项,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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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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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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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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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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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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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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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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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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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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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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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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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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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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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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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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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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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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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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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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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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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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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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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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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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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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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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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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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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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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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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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 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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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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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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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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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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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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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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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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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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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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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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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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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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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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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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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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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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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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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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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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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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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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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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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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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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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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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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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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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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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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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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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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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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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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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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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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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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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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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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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健全等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2021年,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网站各栏目发布内容的时效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加大审查力度;加强对网站各栏目信息提供情况的监督,保障信息来源通畅。
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公开内容不健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对于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继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及时对申请人给予答复,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仙游县审计局
2021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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