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制定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仙游县石苍乡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ianyou.gov.cn/scx/xxgkzl/xxgkz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苍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仙游县石苍乡人民政府;邮编:351259;联系电话:0594-729406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聚焦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推广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工作精准发力,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在严格进行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较好的完成全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乡信息公开办工作职能,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和文件公开属性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着力提升信息质量,确保信息点多面广,覆盖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民生等领域,有效满足公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在石苍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在政府信息42条,包含机构人事类9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类12条、城乡建设财政经济类2条、农村农业林业水利类13条、安监环保市场监管类1条、科教文卫群团工作类4条、综合政务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乡无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石苍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主体和审查有关程序,明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发布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石苍乡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动态信息,更新办事指南、公开制度、公开申请等内容,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网上查询办事。二是进一步优化网站检索功能,群众除了可在“石苍乡人民政府”网页和微信“魅力石苍”公众号进行查阅和监督,另外在石苍乡政务公开指南中添加信息二维码,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检索和浏览信息,提升网站便民性和可读性。在石苍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也专门设立一台电脑,配备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石苍乡信息公开测评考核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分值占6分,权重为4%。从县党代表、县乡人大代表、退休老干部等代表中聘请5人组建乡政务公开监督员队伍,跟踪单位问题整改,全年累计开展集中办公活动2次,及时整改情况2次。扎实开展年度测评考核工作,年底组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政务公开考核互测互评,做好全年考核测评工作,切实保证测评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六)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围绕脱贫攻坚、“三公”经费、招投标信息等方面。重点做好2020年扶贫项目、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用水资金补助发放花名册、2019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扶贫专项资金等公告等信息9条;2020年的“三公”经费公开情况12条,招投标信息86条;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已公开。群众可在“石苍乡人民政府”网页和微信“魅力石苍”公众号进行查阅和监督。
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疫情信息,积极宣传防控知识,多渠道、多形式公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方面的相关政策及举措。
全面公开履职依据、机构简介、公务员招录、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行政权力运行结果、行政事业性收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
(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强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完成石苍乡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涉及七个重点部门,内容32项。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转化作为推进公开质量提升的重要抓手,政务公开网栏目建设、信息发布质量都得到加强,全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大幅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1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2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2 |
-42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力度不够。部分股、所、站信息公开意识不强,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需加强。我乡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整体专业化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1年,在巩固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严格执行,抓好落实。我乡将继续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工作安排部署,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公开数量,稳步提高公开质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加大社会关心、公众关注政务公开力度,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打通政府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水平。通过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会和自我学习等有效形式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各部门、乡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积极引导业务人员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规范发布信息、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是健全机制,规范运行。不断完善评估考核机制,按照形势发展和工作变化,继续梳理优化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公开工作流程、拓展公开载体,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自查自纠、及时改进,全面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工作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32202000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