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1104-1001-2022-00001
  • 发文机关: 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2-01-15
  • 发文字号: 仙教〔2022〕1号
  • 标    题: 仙游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2022-01-25
  • 有 效 性: 有效
仙游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仙教〔2022〕1号
时间:2022-01-25 17:1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我局网站(网址:http://www.xianyou.gov.cn/xyxjyj/)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仙游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仙游县八二五北街557号,邮编:351200;电话:8591725;传真:8591725;电子邮箱:05941725@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今年,我局在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71条,包含以下内容: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12条。

  2.2021年政务公开落实情况: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教育发展目标,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义务教育信息公开,发布教育督导有关信息。二是积极主动落实公开内容,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时公开招生政策、疫苗接种、教师招聘信息、学校财政预决算等群众关切的信息,方便群众知晓和监督。

  3.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内容,更准确地把握重点,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并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截至2021年底,县教育局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数量共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列为局机关重点工作,与行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在内容审核方面,严把政治关、文字关、质量关和时效关,加强发前三重审核和发后“回头看”工作,不断减少差错率,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及时优化网站栏目建设,确保栏目有更新、有内容。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凸显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每日更新校园动态及群众关心关切的信息,本年度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51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明确政府信息工作负责人员,并由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及时进行相应指导和督促。每年末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好经验和创新做法。二是推动信息公开透明高效。严格遵循“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助理营商环境优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水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素质有待提高。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增强经办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无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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