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人行仙游县支行、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数字办、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仙政文〔2020〕28 号)、《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莆田市企业开办“1+X”套餐式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莆市监〔2020〕12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仙游县企业开办“1+X”套餐式服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仙游县企业开办“1+X”套餐式服务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仙政文〔2020〕28 号)、《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一事联办”集成套餐服务改革的通知》(莆行政管〔2020〕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着力解决我县企业开办的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市场评价和企业的实际感受作为第一评价,整合审批资源、深化流程再造、持续优化材料,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提高企业获得感。2020年8月底,全县实现企业开办环节压缩至2个(一表申请、一窗发放),时限压缩至2天,争取我县企业开办水平在今年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全市前列。
二、实施范围
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稳步推进企业开办“一窗受理”,统一依托县行政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事联办”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对外运作,整合登记注册、刻制公章、申领发票、银行开户预约、医社保信息采集等事项,推行“一窗受理、一事联办”工作模式,实现企业开办“最多跑一趟”。
三、实施举措
1.推行企业开办“1+X”套餐式服务。企业开办“1+X”套餐,即1-基础性业务,办理企业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X-选择性业务,包含有刻制公章、申领发票、银行开户预约、医社保信息采集,领取公章、发票等相关证照材料。企业开办时可自行选择对应的套餐服务,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实行并联式审批,即可一次性获取企业开办所需相关证照材料,实现“一次采集、一套材料、集中出证”的目标。
2.组建企业开办代办服务队。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指派专人负责企业开办业务跨部门的统筹协调和全程代办,以政府购买方式试点全程免费代办服务,企业开办由“企业自办”变为“政府帮办”,探索“保姆式”服务。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充分授权和委托的情况下,由专人负责材料的传递及证照的统一送达,同时大力推广邮寄送服务,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打通领证最后一公里,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
四、工作流程
1.一次受理。由综合窗口统一采集推送数据,一次性受理企业开办申请材料,申请人可线上、线下提交申请材料申办业务。受理人员按照审批权限,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将收到的相关材料通过网上审批系统数据共享或进行人工流转;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2.一次审批。审批人员应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信息共享,依法依规在规定时限内,协同做好营业执照、印章、银行开户预约、申领发票、医社保信息采集等工作。社保、医保两部门要取消企业参保登记的盖章,调整为信息采集,各部门能够通过市场监管局、税务、银行等内部流转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
3.一次发证。审批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将营业执照和公章、税控设备、发票等相关证照材料送到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一次性向申请人发放,也可根据申请人申请提前发放营业执照。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市场监管部门作为企业开办和市场监管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统筹推进营商环境相关评价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具体工作,健全相关审批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解决办件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个环节运行顺畅。
2.加强指导培训。要建立企业开办业务事后评价机制,加强对窗口业务人员、帮办代办人员的企业开办相关知识指导和培训,帮助一线人员全面掌握新流程、新方法,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开展宣传,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形成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3.加强督促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跟踪工作进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各级各部门不得擅自增设企业开办的其他条件和要求,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予以追责问责。
附件1.企业开办“一事联办”集成套餐服务办事指南
附件2.企业开办“一事联办”集成套餐服务文书
附件1
企业开办“1+X”套餐式服务办事指南
公司设立登记业务办事指南
一、受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zwfw.fujian.gov.cn/)进行公司设立登记申请。
2、线下办理:申请人可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电脑自助区由现场工作人员辅导完成线上申请。
3、申请人的网上预审通过后线上打印材料、签名后提供至窗口收件。
4、领取新办企业营业执照。
二、申请材料
1、网上预审通过后线上打印如下材料并按提示签名: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4)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
2、门牌二维码截图或二维码识别后的截图;
3、身份实名认证(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委托代理人及联络员等自然人,需要进行身份实名认证。相关申请人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在APP依次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件有效期开始日期、证件有效期截止日期、实名登记手机号、密码等信息完成用户注册,进行刷脸比对,完成本人实名认证,并自行设置“是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设定参与登记“有效期”);
4、身份证件;
三、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印章刻制备案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新设立企业
二、受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刻章所需材料
2、刻章公司进行备案并刻章
3、刻章公司将印章、备案回执和正式发票送达综合窗口
4、邮寄或申请人自取
三、申请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在场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由综合窗口流转)
3、《莆田市公章刻制备案表》2份(现场填写)
4、法定代表人现场半身照
(二)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原件(由综合窗口流转)
4、《授权委托书》1份
5、《莆田市公章刻制备案表》2份
6、经办人现场半身照
四、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以当场领取的《公章刻制代办信息确认表》为准。
银行开户办事指南
(仅限进驻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商业银行)
一、申请条件:新设立企业
二、受理流程
(一)现场办理
1、银行窗口受理
2、法定代表人自取银行开户信息表
3、银行工作人员上门核实
(二)预约办理
1、银行窗口指导线上预约
2、法定代表人前往预约银行柜台办理
3、法定代表人自取银行开户信息表
4、银行工作人员上门核实
三、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公司章程1份
3、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另一经办人身份证(二人需已在该行开通个人账户)
5、股份达到25%及以上的股东身份证原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6、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四、办理时限: 2 个工作日
新办纳税人涉税业务“套餐式”服务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新设立企业
二、受理流程
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辅导新办纳税人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etax.fjtax.gov.cn)进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办理。
三、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由综合窗口流转)
2、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由综合窗口流转已采集信息)
四、办理时限:即办
社保信息采集业务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新设立企业
二、受理流程
1、综合窗口根据收件时企业的意愿和提交的材料情况采集企业申请人信息。
2、通过“多证合一”共享系统采集公司登记信息。
三、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仅限个体工商户)
2、社保登记表并加盖公章(由综合窗口流转已采集信息)
四、办理时限:即办
医保参保信息采集业务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新设立企业
二、受理流程
1、综合窗口根据收件时企业的意愿和提交的材料情况采集企业申请人信息。
2、通过“多证合一”共享系统采集公司登记信息和税务电脑编码。
三、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由综合窗口流转,核对后退还)
2、莆田市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由综合窗口流转已采集信息)
四、办理时限:即办
企业开办“一事联办”委托协议书
兹委托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一事联办”综合窗口,向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申请办理 (预核准企业名称)开办登记和审批手续所涉及的“一条龙”全程代办服务。
1、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委托办理事项(请在以下选项“¨”划“√”):
¨营业执照
¨公章刻制、公章刻制备案
¨银行预约开户
¨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
【¨登记信息确认 ¨财务制度备案 ¨银行账户信息 ¨发票申领
(资格类型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社保参保登记(¨参保人员登记)
¨医保参保登记
3、委托内容(请在以下选项“¨”划“√”)
¨报送设立登记、医社保参保登记等相关材料文件
¨公章、私章等印章刻制及备案
¨文书及所需复印件盖章
¨填写表格
¨其他事项:
4、同意¨不同意¨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
5、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6、其他授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人对受托人以上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企业开办“一事联办”收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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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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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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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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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开办企业登记材料 |
材料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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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复印件 |
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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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设立登记提交的整套材料(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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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的企业开办“一事联办”委托协议书(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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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莆田市公章刻制备案表(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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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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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银行开户(可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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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社会保险登记表(可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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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莆田市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申报表(可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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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7、法定代表人须充分授权和委托综合窗口,方可按照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8、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商业银行面签、采集影像信息和领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表; 9、涉及税务部门实名信息认证的,须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三者任一通过“福建税务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 10、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件等共性材料以及营业执照、公章备案回执、银行开户等办理过程中新产生的证照,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复印、内部流转,无需申请企业多次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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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收件人: 收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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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收件单一式两份,申请企业、“一事联办”综合窗口各存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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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企业开办“一事联办”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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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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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事项 |
企业开办“一事联办”全程代办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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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件 名 称 |
¨企业营业执照 ¨公章、公章备案回执、正式发票 ¨基本账户存款信息表 ¨社会保险登记表(¨养老 ¨工伤) ¨税务文书、防伪税控设备、发票等 ¨医疗保险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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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点 |
企业开办“一事联办”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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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
¨窗口当面提交 ¨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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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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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 签 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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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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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送达回证一式两份,申请企业、综合窗口各存一份。同时,复印件由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医保等窗口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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