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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人注意!别捕、别做、别吃!

来源:法治仙游 时间:2025-10-2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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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

  全国各地仍陆续发现

  有张网捕鸟、甚至捕杀的违法行为

  严重威胁鸟类资源

  今天我们邀请到仙游县林业局干部严珍花

  一同探讨关于鸟类保护的法律问题

  主持人:

  保护动物分哪几种?目前在仙游境内出现的鸟类中,又有哪些属于保护动物呢?

  严珍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所有的野生鸟类均为保护动物,主要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鸟类、省重点保护鸟类、“三有”(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保护鸟类三类。近年来,仙游的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境内已发现诸多珍稀鸟类,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有黄腹角雉、黑嘴鸥、黄胸鹀、乌雕4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有白鹇、蛇雕、画眉等36种。

  主持人:

  如果是一些养鸟爱好者捡到野生保护鸟类并养在家里作为观赏鸟,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严珍花:

  私自饲养野生保护鸟类为非法行为,且野生保护鸟类有特定自然生存需求,家中环境无法满足,会影响其健康与种群繁衍,破坏生态平衡。正确做法是,捡到野生保护鸟类后应立即就近放生或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主持人:

  最近在网上刷到一些消息,说有人因为特别喜欢某种鸟类,就用张网等方式去捕鸟,看着还挺让人揪心的。仙游都采取了哪些措施来遏制这种不良行为?

  严珍花:

  我县历来十分重视鸟类保护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全力遏制该类违法行为。

        一是压实责任,明确属地管理责任,由各级政府牵头推进鸟类保护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机制,组织开展“拆除鸟网”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生态修复,改善鸟类栖息环境,切实保护鸟类资源。

  二是联动协作,加强林业、公安、农业、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作,开展“春季护鸟”、“清风行动”等专项行动,通过联合宣传、检查、执法,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行为。

  三是宣传教育,通过“爱鸟周”等主题宣传节点多种途径宣传普及鸟类保护知识与法规、动物防疫防控科学知识,提升公众保护意识,让公众明白保护鸟类不仅是守法,更是守护咱们共同的生态家园,慢慢把 “爱鸟护鸟” 变成大家的自觉行动。

  主持人:

  如果私自捕杀、食用这些野生鸟类,那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严珍花:

  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严格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如果私自捕杀、食用野生鸟类,还将面临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进行猎捕、交易、食用等行为应受到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私自捕杀、食用等行为将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或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面临相应刑罚。捕杀、食用野生鸟类,即使不构成犯罪,也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所以,野生鸟类对生态平衡意义重大,我们在此呼吁大家自觉抵制食用“野味”,共同守护生态环境与生命健康安全。

鸟类保护、生物多样性守护

从来都不是某一个部门、某一群人的事

而是需要我们每一个人

参与的“长久工程”

希望今天的访谈

能成为一个小小的起点

让更多人把保护鸟类的意识

装进心里、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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