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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1-12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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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部门:各乡镇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1、换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姓名变更、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登记项目错误的中国公民。

2、补领:《居民身份证》丢失的中国公民。

三、办理流程:

1、普通证件:①受理(即办)②审批(20个工作日,含审核制证发证环节);

2、加快证件:①受理(即办)②审批(10个工作日,含审核制证发证环节);

四、所需材料:

情形一、换领《居民身份证》,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情形二、补领《居民身份证》,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及《居民身份证挂失声明书》。

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居民身份证法定时限六十日,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2.承诺时限:普通证件20个工作日、加快证件10个工作日、临时证件即办。

(备注:居民身份证由省厅统一制作)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依据:公治明发[2018]122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

2、收费标准: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20元∕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40元∕证。2018年4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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