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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及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评定情况“回头看”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8-11-2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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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回头看的通知》(建村房函[2018]8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回头看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18]10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回头看的补充通知》(闽建办村函[2018]126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回头看的补充通知》(莆建村[2018]132号)要求,对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回头看工作全覆盖。20187月初,我县已部署开展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评定,10月中旬县住建局组织各乡镇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等全面开展自查,为更好地完成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确定的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实效,现决定对2016—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施情况及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评定情况开展回头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回头看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限

(一)列入2016—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181215日前完成回头看

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农户信息档案建立、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为重点,对是否科学确定改造方式和建设标准、是否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制度、是否多渠道减轻农户负担和提升满意度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和回访,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20181220日前完成回头看

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2016—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住房排查评定到位,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完成列入2012—2015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住房安全有保障全覆盖检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及工作分工

(一)检查方式。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县住建局(下属单位乡镇村建站人员参加)、乡镇扶贫办、农技站、民政办、残联等部门,以实地入户调查、查阅档案为主要方式,辅以走访座谈、发放问卷、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

(二)抓好问题整改。各乡镇要对照工作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县住建局。邮箱:CJZ8281600@163.COM

(三)工作分工。

县住建局:

负责将全县2016—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按照回头看工作内容,从住建部系统平台中将每户信息细化成入户检查内容,供检查组核对,并负责对相关业务进行培训。

乡镇(街道):

1、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入户检查2016—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填写入户检查表信息,同时做好与农户档案比对工作,确保系统信息与农户纸质档案相一致。

2、各乡镇要组织人员核对本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及2016—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住房排查评定到位情况,确保排查评定全覆盖、无盲区。

3、鉴于我县2012年—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与“造福工程”结合,由县农业局(县委农办)牵头实施。按照省住建厅要求须开展住房安全有保障全覆盖检查,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乡镇组织人员按照省住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检查的通知》(闽建办村[2018]10号)明确的要求,结合县农业局(扶贫办)提供的农户改造台账,继续负责开展全覆盖检查。(一)确定安全性评定对象。各乡镇要依据县农业局(扶贫办)提供的农户改造名单(详见附件2)与已完成住房安全排查评定的名单(贫困户住房排查评定对象)相核对,已经第三方出具评定报告不再重复检查。(二)建立问题台账。住房安全排查为C级或D级危房的,各乡镇要建立问题台账,分别报县住建局和农业局(扶贫办)。整改工作由县农业局(扶贫办)牵头,乡镇负责开展问题整改,直至住房安全评定达B级以上。

附件:仙游县2012-2015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实施情况汇总表(具体名单发乡镇村建站站长邮箱)

 

 

 

 

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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