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进2023年度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进度和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173号)和《仙游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仙政建〔2021〕297号)精神,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今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户,分别为榜头镇3户、盖尾镇3户、郊尾镇2户、石苍乡2户。省厅已将农村危房改造和中央直达资金拨付情况纳入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内容之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分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
二、要按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截止2月底,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直达资金5.98万已全部下达有关乡镇,请有关乡镇按照《仙游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中改造程序和改造方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形成工程实物,早开工、早竣工;对正在施工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财政部门可按规定补助标准50%的比例将补助资金预拨付至农户;对已竣工的工程,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验收,最迟于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至农户。
三、要及时录入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和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有关乡镇要完善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将农户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同时,要指定专人将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到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四、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摸底工作
请各乡镇(街道)对照《莆田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莆建村〔2021〕20号)、《仙游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仙政建〔2021〕297号)要求,即时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开展住房安全摸排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重点对象及时列入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附件:1.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户数和补助资金分配表
2.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
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5日
附件1
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户数和补助
资金分配表
|
序号 |
乡镇 |
任务户数(户) |
提前下达资金(元) |
备注 |
|
1 |
榜头镇 |
3 |
17940 |
|
|
2 |
盖尾镇 |
3 |
17940 |
|
|
3 |
郊尾镇 |
2 |
11960 |
|
|
4 |
石苍乡 |
2 |
11960 |
|
|
合计 |
10 |
59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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