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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全面推进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莆政办网传〔2020〕4号)、《市政务公开联席办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对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11月15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对照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2022年上半年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2023年,与全省建成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1.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照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标准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至少明确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善本级基层公开事项目录,11月15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同时按照制订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的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全县基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建设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加强“中国仙游2”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管理,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民互动、创新社会治理,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努力建设利企便民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3.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按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在县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配备查询设备,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
(三)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4.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各单位要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要及时公开。
5.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全县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6.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单位要结合职责权限和实际情况,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7.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各单位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公告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
8.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使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在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四)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9.让办事服务更加便利。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新媒体、自助办事服务终端等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方式,主动精准推送政务服务信息,让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三、保障措施
10.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小组,由县政务公开联席办、信息公开办、数字办组成,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各责任单位均要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工作职责,配齐专职人员,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步骤措施全力开展工作,确保全县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
11.加强监督检查。把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及时公开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县政务公开联席办督促全县各有关单位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附件:仙游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计划表
附件
仙游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计划表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
1 |
目录编制工作 |
编制完成县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乡镇、街道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县政府 办公室 |
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财政局、应急局、税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人社局、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
2020年 10月底前 |
|
2 |
建立专题专栏 |
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并发布相关内容。 |
县政府 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
2020年 11月15日前 |
|
3 |
建设政务公开专区 |
依托县、乡政务服务大厅或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
县政府 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县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 |
2020年 12月底前 |
|
4 |
健全制度规范 |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 |
县政府 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5 |
推进村(居)务公开 |
健全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并根据后续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
县政府 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6 |
积极探索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坚持试点先行,探索建立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统一公开。 |
县政府 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
2022年 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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