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关于张永静的法院裁定公告

来源:仙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1-20 09:17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公  告

  现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闽0322执268号之一,将20133353号房屋所有权证、仙国用20131717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公告如下:座落在仙游县鲤城街道尚书街38号2503室。

  一、 核定该宗地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核定房产所有权面积:133.46 平方米。

  二、 四至限界:

  东:J15/J18自连线为界,界外规划道路;

  西:J21/J25自连线为界,界外八二五大街;

  南:J18/J21自连线为界,界外规划道路;

  北:J25/J15自连线为界,界外道路。

  根据(2025)闽0322执268号之一,该宗地已裁定给 张永静 使用。但因原业主不能配合提供原产权证件,并在履行告知程序期满后,仍未能交回相关证件。为此我中心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将该宗地的原产权证件公告作废,并按规定给予办理转移登记。

  仙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